中国良性民主运动的前途所在—六四的再反思 东方傲龙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 【这也是一篇旧文,现一字不改地再行发表,希望左-中-右各派深思】 老夫认识一些“民运朋友”,他们都是新中国培养的,很有才华的人才;然而,因为“六-四”的打击而滞留在海外。这是很可惜的! 这些年来,“民运朋友们”发表了数不胜数的,针对中国“时弊”的文章。然而,所有这些文章中,可以说没有一篇是实实在在地讨论“发展中国经济,改善中国民生,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的。几乎千篇一律地,全是“挑刺性”-“讥讽性”-“煽动性”-“诅咒性”-“颠覆性”和“口号”式的空洞文章。这与中国建设的飞速发展格格不入,也与中国共产党的实干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民运朋友们”,恕我直言,你们之所以从中国的政治大舞台远远地“自我边缘化”出来,除了你们光会写上述类型的空洞文章外,主要的还在于你们: 1)缺乏良好的自我修养。 2)缺乏对中国社会的深刻了解。 3)缺乏对中国政治的远见卓识。 4)缺乏对中国社会真正的责任感。 5)缺乏真正的“天下为公”的信念和理想。 6)缺乏与各种力量团结共存的协作精神。 7)缺乏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我牺牲精神(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以做到“在需要时,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你们却不行!一出点事就往美国和台湾逃之夭夭)。 8)缺乏有真正权威性的统一领导。 9)缺乏严密的组织纪律和符合中国国情的“奋斗目标”。 10)缺乏对“民主运动之真实内涵”的正确理解。 更重要的是,你们中间,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具有“成大事者”应有的气质和风度;也没有一个人具备“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才华和韬略;更没有一个人具有“作为政治家必须具有的宽广胸怀”! 还有一点,你们过于推崇西方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概念。但是,据我对西方社会的了解:西方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尤其是“美-英-加”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是严格地设定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框架范围内的。任何超越“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民主自由和人权都是不存在的。 在目前中国的形势下,我认为,海内外有良知的“左-中-右”各派应至少达成六点共识,即: 1)中国不能(也不容许)分裂!历史上,分裂的中国给社会带来的是无休止的动乱和杀戮。 2)中国的国家主权必须完全独立,从而才能确保中国的领土完整!一个没有主权独立的国家,只能任人宰割,也就没有什么“领土完整”可言。 3)中国社会不能乱!历史上,动乱给老百姓带来沉重灾难的记录实在太多了。 4)中国社会前进的步伐不能停,而中国社会前进的动力,应来自于“左-中-右”各方力量的“团结包容(融)”。 5)中国的全方位改革应朝着各阶层都有利的方向良性发展。 6)中国必须强大!任何“唱衰中国”的言论都是可耻的汉奸行为! 在此基础上,有良心且爱国的“民运朋友们”,也应考虑“彻底地”调整你们的理念和方针,找出一条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并共同承担“中华民族全面复兴”这一艰巨任务的最佳出路;并最终融入“振兴中华”的中国政治大舞台!这便是中国“良性民主运动”的前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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