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184|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澳媒终于回过神了:千万别忘了,是我们先干中国的(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2-4 09:3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2月3日文章,原题:是我们先针对中国,中国才针对我们的过去9个月,中国阻止了来自澳大利亚的煤炭、棉花、龙虾、木材和肉类进口,同时还对澳的葡萄酒和大麦征收反倾销税。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是澳大利亚先针对中国的。



澳大利亚龙虾(资料图)


两国签署自贸协定后,我们用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反倾销税方式阻止了100多种中国进口产品;还在全球率先禁止华为参与5G网络;我们谴责中国夺取南海有争议的珊瑚环礁,却无视特朗普撕毁一系列国际协议的行为;我们禁止中国在澳推进自己的利益和影响力,却对别国的类似行为不闻不问;我们几乎禁止任何来自中国的投资,也禁止州政府和大学与中方的双边合作。
从以上行为看,中国指责澳大利亚对其单独歧视对待,并将我们定为“有敌意的供应商”。我觉得是有道理的。

当其他国家不仅继续与中国共处且在建立更紧密的对华关系之际,澳大利亚可能会沦为孤家寡人。澳前贸易部长安德鲁·罗布撰文称,过去15年中国贡献了世界GDP增长的2/3。把我们的出口转向其他市场,并不能取代中国。






但在媒体炒作和麦克风外交下,我们的双边关系难以修复。若没有中国的市场、资金、人员交流和技术,澳大利亚也很难在疫情后快速增长。寻求缓和关系,至关重要。

中方坚持要求澳方采取“具体步骤”修复关系,以便恢复高层对话。第一步是承认我们对双边关系破裂负有责任,我们也应对中国关于我们对其出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不满更加敏感。第二,欢迎中国对澳所有非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和联合研究活动进行投资,并明确具体领域。第三,承诺今后就两国之间的任何问题,要与中国充分接触然后再公开。这并不意味着损害澳主权或背离澳新美安全条约,这只是显示我们作为朋友而非敌人的相互尊重。

另一方面,若我们确信中国如今是敌人,那么就应说出来,取消所有合作协议,禁止出口铁矿石、铜、铝和煤,因为这些都可以用于制造军备和弹药。既想中国当我们的朋友又视中国为敌人,这样首鼠两端是不行的。(作者珀希·艾伦,陈俊安译)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1-2-4 10:02: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插手颠覆澳大利亚,不是最近,是几十年前开始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1-2-4 10:02:29 | 只看该作者
還有一條,特郎普下台前煽動暴亂,下星期還要在參院受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1-2-4 10:04: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合则两利,斗则两伤。还得看看正义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1-2-4 10:26:00 | 只看该作者
澳大利亚有何错?
中共疯狂向世界散布病毒,澳问一句就错了?
这只能说:“做贼心虚”!
一个强盗朋友,不要也可!何况谁求谁还不知:一个铁矿、焦碳、原油、粮油全靠进口国家!
绝不能向土匪低头!二战中,习特勒就是这样屈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1-2-4 15:58:15 | 只看该作者
hhe111 发表于 2021-2-4 10:26
澳大利亚有何错?
中共疯狂向世界散布病毒,澳问一句就错了?
这只能说:“做贼心虚”!

有骨气。那就不要挣土共的钱,不要抱怨土共的贸易制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1-2-4 15:59:06 | 只看该作者
好奇老头 发表于 2021-2-4 10:04
合则两利,斗则两伤。还得看看正义性。

看来你知道谁正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1-2-4 16:02:03 | 只看该作者
包子博士 发表于 2021-2-4 10:02
中国插手颠覆澳大利亚,不是最近,是几十年前开始的

几十年的颠覆有成果吗?如果没有,为啥要怕;如果有,在澳大利亚是什么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1-2-5 02:46:0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智者的分析!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6-7 02:17 , Processed in 0.04572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