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标题:
美国公民身份证明 两情况必须出示 切勿签署任何文件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7
时间:
4 天前
标题:
美国公民身份证明 两情况必须出示 切勿签署任何文件
世界日报
据报导,国土安全部长诺姆(Kristi Noem)日前面临质询,焦点在美国公民会被要求提供公民身分证明,以及国土安全部是否建议民众随身携带此类身分证件。尽管诺姆避开正面回应,但相关争议已引发大众疑虑:美国公民究竟在何时、或是否有义务出示公民证明?
洛杉矶加大(UCLA)法学院移民法律与政策中心共同主任阿鲁兰南瑟姆(Ahilan Arulanantham)接受专访,厘清相关法律边界。
移民执法者在检查民众的身分证明文件。 (路透)
[ad5] [/ad5]
阿鲁兰南瑟姆指出,法律上美国公民仅在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出示公民证明:1、入境美国;2、申请有特定国籍要求的工作。
他强调,如果执法人员在街头盘查,且没有理由相信该人犯罪,受盘查者没有义务出示任何身分证明。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并不需要随身携带身分证件,唯一的例外是开车时须携带驾照,或某些被川普政府要求向政府登记的无证移民。
尽管法律有其规范,但现实情况,却显得复杂。移民执法者确实有权短暂拘留某人,以判定其在美居留是否合法,前提是该执法者必须具备「合理怀疑」该人士违反移民法。
若不幸遭到逮捕或拘留,专家提供以下实务建议:
一、切勿签署任何文件:即使受胁迫,也请勿签字。
二、不要肢体反抗:如果是公民并认为拘留不合法,请遵循指令,不要试图大声咆哮或肉体反抗,因为这可能触犯法律。
三、尽速求援:第一时间联系亲属以提供证明文件,或拨打电话给律师。
阿鲁兰南瑟姆强调:「美国在历史上并非一个『随时要看你证件』(Show-me-your-papers)的国家。」
欢迎光临 eNewsTree.com (https://www.enewstree.com/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