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他们把事实说出来,B至少要被判20年。

可比起女儿的生命安全,他们更在乎自己的声誉。

可没想到,撤诉后,他们迎来一场更大的“浩劫”。
这就好比一场“多米诺骨牌效应”。
一边是B,一边是简。
中间夹杂着简父母。
只要放倒中间的两块“骨牌”。
一切都迎刃而解。
B继续顶风作案,实行第三步计划——
再次绑架简。

简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后,彻底爱上了B。 生活一切照常。
表面上,她生活一切照常。
可背地里,她一直和B保持书信来往。
B在信中要求她:
“要像爱丈夫和男人一样爱我。”

她疯狂地爱着B。
“我要嫁给他,要一起生孩子。”

简以为,B这样做是为了协助她完成“外星人计划”。 与此同时,简母再次被B迷得神魂颠倒。
1975年4月到1976年3月,简母和B见了11次面。
他们在禁忌关系的边缘疯狂试探,屡试不爽。
唯一庆幸的是,简父在绑架案后已经清醒。
他算是这起悲剧中最早“醒”过来的。
他早已看出B是“人面兽心”。
看着日渐沉沦的简母,他狠心提出离婚。
孩子归他,让简母去跟着B生活。
那一刻,简母才意识到,自己错得太离谱。
这个家庭已经因一个恶魔,变得支离破碎。

事情发展到这里,我以为简母清醒了。 想不到,简母又做了一个十分荒诞的决定。
1976年。
B在另一座城市买了家娱乐场馆,叫简去帮忙。
得知消息后,简跟中了邪一样,天天在家闹,要去找B。
简母毫不犹豫送简去坐飞机,亲自把羊送入虎口。
这到底是什么母亲啊!

过了大概2周后,简被送回家了。 但她很生气,一直嚷嚷着:
“我要去找B,我不要回家。”
原因有二。
一,她的“外星人计划”还没完成,但距离16岁越来越近了。
二,她感觉自己离不开B了。
而另一头的B,又开始为简“出谋划策”。
他安排简离家出走,并留下一封信。
信中写道: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不让我做对的事,
那我只能做错的事。
在你们接受我做自己之前,
我不打算回来。
我只想做自己,
我要和B在一起。”

简父母别无他法,只能等。 可是等了2周,还是毫无音讯。
无奈之下只好报警。

终于,100天后,B又一次在房车里被捕。 房车里贴满简穿着新娘礼服的照片。
而简却不车里。
就在大家都以为简已经遇害时,警方在一所学校里找到她。
原来,简一直以B女儿的身份在上学。
白天,她是女儿;
晚上,她是新娘。
这4年来,简经历了200多次的猥亵,已经彻底被洗脑,被掌控。
她所经历的一切该有多痛苦?
我们无法想象。

幸好,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后,她真正意识到: B是恋童癖,不是什么真爱。
所谓的“外星人计划”,也不过是恶魔的圈套。
可这时,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法院判B有精神病,在精神病院待不到半年,无罪释放。

出狱后,B对简一家的威胁未曾停止。 2004年,简一家人不得已向法院申请了禁令。
禁止他再跟踪简一家人。
再后来,他因另一起猥亵儿童罪,和非法持枪被判无期徒刑。
入狱前,他喝药自杀身亡。
他走了,
带着简一家人和其他受害者的噩梦。
他们终于不用再担心受怕。
为了这一天,他们等了整整30多年。
而这起悲剧带给每一个人的警示,还在持续着。

据数据显示:
2017年至2019年6月,
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

图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以上数据只是公开的部分。
还有多少被掩盖、甚至都没上报的侵害?
我们无从得知。
还有一组关于侵犯者的数据。
中国女童保护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显示:
熟人作案占比66.25%,
陌生人作案27.44%。
也就是说,大部分侵犯都是“熟人作案”。

那些看起来很友好的人,正在侵犯我们的孩子。 因为人们对熟人,防范意识很低。
而这,便成了他们作案的便利“条件”。
有一句话说:世上最不能直视的,只有太阳和人心。
没有一个恶魔会把“恶”字写在头上。
所以,作为父母,作为监护人,一定要警惕。
学会判断身边的豺狼虎豹。
就拿简的遭遇来说。
其实,悲剧本可以不发生。
如果简的父母多点防范意识,
如果具备正确的伦理道德观,
如果懂得用法律保护权益。
可是,他们都没有。
他们的悲剧时刻提醒着我们:
与其赌上孩子的整个人生,不如给她们灌输防性侵的意识。
同时自身也要洁身自好,明辨是非,不让恶魔有可乘之机。
毕竟你永远都不知道,邪恶的手隐藏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