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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灣第三勢力黨大概在2022年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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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云实
时间:
2020-1-10 09:44
标题:
台灣第三勢力黨大概在2022年備案
台灣第三勢力黨大概在2022年備案
台灣第三勢力黨 ,黨名也稱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黨名也稱為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本黨創始人、主要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 ,是李沄澈(又名李沄湜)先生 。台灣第三勢力黨盡可能在2019年春夏備案 。台灣第三勢力黨 ,如果因為經費嚴重匱乏而無法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申請備案 ,那麼 ,鑑於諸多複雜原因 ,台灣第三勢力黨 ,或許在2022年 ,大概在2022年 ,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 。
台灣第三勢力黨
2018年11月22日
(2020/01/09 发表)
作者:
李云实
时间:
2020-2-12 18:43
推舉或者選舉台灣第三勢力黨第一屆主席
台灣第三勢力黨 ,黨名也稱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黨名也稱為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
台灣第三勢力黨 、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的創始人、主要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 ,是李沄澈先生 。本黨要儘早推舉或者選舉台灣第三勢力黨第一屆主席 。台灣第三勢力黨 ,大概在2022年 ,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 。
本黨創始人、主要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李沄澈(又名李沄湜)先生 ,可以擔任本黨榮譽召集人 ,或者可以被尊稱為台灣第三勢力黨榮譽召集人 。
台灣第三勢力黨
2020年2月10日
(2020/02/12 发表)
作者:
秋雁
时间:
2022-9-6 06:08
本黨申請備案黨名為台灣第三勢力黨
台灣第三勢力黨 ,黨名也稱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黨名也稱為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
台灣第三勢力黨 、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的創始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 ,是李沄澈先生 。李沄澈(又名李沄湜)希望缩短擔任本黨召集人任期时间 。李沄澈(李沄湜)先生可以擔任本黨榮譽召集人 。
本黨要儘早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 ,備案黨名為台灣第三勢力黨 。
台灣第三勢力黨
2018年8月30日
(2018/09/05 发表)
推舉或者選舉台灣第三勢力黨第一屆主席
台灣第三勢力黨 ,黨名也稱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黨名也稱為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
台灣第三勢力黨 、台灣第三勢力同盟、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的創始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 ,是李沄澈先生 。 本黨要儘早推舉或者選舉台灣第三勢力黨第一屆主席 。台灣第三勢力黨 ,或許在2022年 ,大概在2022年 ,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 。
本黨創始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李沄澈(又名李沄湜)先生 ,可以擔任本黨榮譽召集人 ,或者可以被尊稱為台灣第三勢力黨榮譽召集人 。
台灣第三勢力黨
2020年2月10日
(2020/02/12 发表)
台灣第三勢力黨大概在2022年備案
台灣第三勢力黨 ,黨名也稱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黨名也稱為台灣第三勢力同盟 、台灣第三勢力陣線 , 本黨創始發起人和第一屆召集人 , 是李沄澈(又名李沄湜)先生 。 台灣第三勢力黨 , 因為經費嚴重匱乏而無法在2019年春夏備案 。 鑑於諸多複雜原因 ,台灣第三勢力黨 , 或許在2022年 , 大概在2022年 , 大概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 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 。
台灣第三勢力黨
2022年8月25日
(2022/08/26 发表)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發起人
民主進步黨主要發起人 , 是中國大陸遼寧省人费希平先生 、 江蘇省人傅正先生和台灣台北市人江鵬堅先生 、 台灣台北市人謝長廷先生 、 台灣屏東市人蘇貞昌先生 。
時代力量黨主要發起人是林峯正先生 、 林昶佐先生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創始發起人是李沄澈先生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 , 也可以称为台灣民主力量黨 。
李沄澈 , 又名李沄湜 , 海外華人華僑 , 作家 , 曾以不同的笔名发表文章 。
2016年12月29日
(2016/12/29 发表)
感謝總統府的回覆
de:
public_web@oop.gov.tw
responder a:
public_web@oop.gov.tw
para:
minzhuliliang66@gmail.com
fecha: 1 de diciembre de 2017, 6:37
asunto: 總統府網站寫信給總統-信件回覆
seguridad: president.gov.tw no cifró este mensaje Más información
沄澈 : 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已經處理完畢 , 相關資訊如下:
回覆內容:
沄澈君: 您好!
106年11月26日電子郵件業已收悉。謹就所請說明如下:
《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承上,公布法律係總統之憲法義務。立法院於106年11月10日三讀通過制定「政黨法」,於106年11月29日咨請總統公布。本制定案法定公布期限為106年12月9日,總統預定於12月6日公布。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平安健康
總統府 敬啟
E-mail:
minzhuliliang66@gmail.com
姓 名: 李沄澈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1540498113)
信件編號: 20179022410
發信對象: 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內 容:
尊敬的蔡英文總統 : 您好! 祝愿您執政順利 !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2017年11月10日, 政黨法草案三讀通過,但是,這部《政黨法》,遭到台灣社會(以及海外華裔華僑)普遍反對、普遍抵制,因而,這部《政黨法》暫時不宜實行,在未來數年時間裡,這部《政黨法》不宜強制推行。
《政黨法》正式生效 ,需要蔡英文總統簽署批准 ,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請蔡英文總統暫不簽署批准《政黨法》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2017年11月25日
(2017/11/25 发表)
發信日期:106-11-26
驗證日期:106-11-26
註: 如欲再次來函, 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 仍請至總統府全球資訊網「寫信給總統」填寫寄發。
(2017/12/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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