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标题: 李天一轮奸案爆料:事发后遭勒索50万元人民币 (图) [打印本页]

作者: casper    时间: 2013-7-19 06:33
标题: 李天一轮奸案爆料:事发后遭勒索50万元人民币 (图)


  李双江李天一父子同台演唱。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周五(19日)在北京海淀某法院闭门审讯。

  新浪娱乐引述消息报道,李天一在庭上表示,事发后曾收到勒索电话和短讯,向他索要50万人民币。

  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并不存在轮奸事实。

  同时李天一指出,事发后两天曾收到受害一方的电话和短讯,对方索要50万,否则走法律程序。

  李天一称,电话来自事发酒吧经理张某,而李天一因为常去涉案酒吧玩,与张某相熟。

  斥警方与媒体侵权

  日前,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新律师发表声明,斥责公安机关和媒体“侵权”。

  被李双江夫妇聘为李天一案的两名新律师分别为北京京联事务所律师陈枢和北京冉民事务所律师王冉。

  两名新律师周三(7月10日)凌晨在新浪博客发表声明指出,根据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声明说,许多地方媒体,各大门户网站,而且还有很多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

  声明要求有关媒体“法字当头,公正为先,责任为重,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和一切不切实际的倾向性导向”。

  两名律师还表示,对于违法侵权者,他们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

  案情回顾

  一名女子2月19日报案称,两天前晚上被军队歌手之子李天一等人轮奸。

  包括李天一在内的涉案五人于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因案情复杂被延长拘留一个月。

  3月7日,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批捕。

  5月6日,检方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其间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6月27日,警方证实李天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7月8日,检方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作者: 不允许的笔名    时间: 2013-7-19 13:47
李双江走了一步坏棋。事后遭勒索正说明了是强奸,如果能坐实是卖淫对方就无法勒索,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么?




欢迎光临 eNewsTree.com (https://www.enewstree.com/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