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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全裸泡私汤发现被外面一目了然,酒店却告知:请穿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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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7 10:0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ohu




“我作为一个女孩子,全裸在阳台上泡澡,会受到指指点点”!江苏南京。刘女士被“私汤泡池”吸引,入住了一家景区内的酒店。不料,入住后却发现自己泡澡的场景会被外人看的一清二楚,可找到酒店,对方却告知:请穿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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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刘女士表示,当初她就是看中宣传的私汤泡池,这才和丈夫一起来入住。可来到实地才发现,所谓的私汤泡池就是在客房的阳台有浴缸,客人可以在里面泡温泉水。而且阳台就靠近走廊,只有一个竹帘遮挡。


刘女士入住前,特意咨询了前台如何遮帘,外面能否看到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外人不会看到。可当她实际入住第二天,刘女士的老公这才发现,竹帘毫无用处,外面可以看的一清二楚,而且从酒店监控也能看到,不少走廊的客人都在她泡澡时指指点点。

对此,酒店负责人解释,阳台上的竹帘本就不是为了防偷窥,而是设计师为了匹配设计风格装上的。阳台属于开放区域,不是室内空间,泡澡都应该穿泳衣,考虑到工作人员并没有做出提醒,愿意进行一部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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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泡温泉不是洗澡,泡温泉就应该穿泳衣。

显然,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从名字上我们就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区分,“私汤泡池”和“温泉池”,这显然就是两个概念。既然能称之为“私汤”,先不说服务或者水质怎么样,最起码的隐私保护是要有的。而在这一点上,酒店既没有做到保护,也没有做到提醒,那就是不合格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宾馆、酒店等作为提供住宿、洗浴等服务的营业场所,应对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包括隐私权予以保护,在设计、建设、装修其场所时应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设施。

既然做的不到位,那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同时,这个事件都提醒我们在选择酒店时要注意隐私保护问题,同时也要求酒店方在提供服务时要更加周到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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