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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卖淫女开房后 他竟关灯让哥们钻进被窝来“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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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0: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asper 于 2020-11-16 10:50 编辑

潇湘晨报




2020年6月23日凌晨3时30分许,陈某甲(男,海南省海口市人,23岁)与女子林某某在海口市一家酒店开房自愿发生了关系。随后陈某甲将此事告诉黄某某(广东省信宜市人,24岁),于是黄某某便表示也想与林某某发生关系,于是陈某甲就以让黄某某送避孕药为由来到酒店。不过林某某明确表示不同意三人睡在一个房间。

随后,陈某甲通过关灯、上洗手间、开房门关房门等一系列行为让林某某误以为黄某某已离开房间,黄某某便趁着房间关着灯就脱光衣服钻进林某某的被窝,欲与林某某发生关系,林某某察觉不对后就将黄某某推开并报警,黄某某听到林某某报警便离开现场,陈某甲与林某某便在酒店房间等待民警,民警到达房间后将陈某甲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尔后民警电话通知黄某某到派出所配合接受调查。

案发后,两名男子积极赔偿被害人6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黄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黄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某甲、黄某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的刑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的刑罚。

潇湘晨报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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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1: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奇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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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3:3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三个人都是无神论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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