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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新旧之“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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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05:0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撰文:高全喜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1

  1962年2月24日,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主持该院第五次院士会议时骤然离世,蒋介石得此恶耗后,写下一副挽联以示哀悼:

  “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2月27日,蒋介石又送来挽额,上书“智德兼隆”四个大字。3月1日,蒋介石亲临吊唁现场,瞻仰胡适遗容,与遗体告别。6月27日,蒋介石又颁布“国民政府”褒扬令,表彰胡适一生对国家民族的贡献,有盖棺论定之意,颂词如下:

  “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沈潜道义,浚瀹新知。学识宏通,令闻卓著。首倡国语文学,对于普及教育,发扬民智,收次甚宏。嗣讲学于寇深患急之地,团结学人,危身明志,正气凛然。抗战军兴,特膺驻美大使之命,竭虑殚精,折冲坛坫,勋猷懋着,诚信孔昭。胜利还都以后,仍以治学育才为职志,并膺选国民大会代表,弼成宪政,献替良多。近年受命出掌中央研究院,鞠躬尽瘁,罔自顾惜。遽闻溘逝,震悼殊深!综其平生,忠于谋国,孝以事亲,恕以待人,严以律己,诚以治学,恺悌劳谦,贞坚不拔,洵为新文化中旧道德之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之师表。应予明令褒扬,用示政府笃念耆硕之至意。此令。”

  自1932年蒋介石与胡适在武汉相识,至1962年胡适在台湾去世,两人之间的交往存续了三十年。悠悠半甲子,两个志向旨趣殊为不同的人,经历了相知相助,其间也有隔阂与嫌恶;但三十年风风雨雨下来,也算得上互相知根知底了。就胡适而言,他既不像革命家似的与当局有一种不共戴天的敌意,更不像投机者那样给人以曲意逢迎、依阿取容的嫌疑;从蒋介石来看,他能够结交胡适这样的诤友,能够一听对方的讽谏,也很难得。这一切,都是当代知识分子未曾经历、也很难理解的事情。所以蒋介石缅悼胡适的挽联,也算得上一位故知最后的知人之论了。

  

  蒋的挽联本身采用工整的对仗——“新文化”对“旧伦理”,“旧道德”对“新思想”,“楷模”对“师表”——体现的是旧式的形式。这本来并不稀奇,蒋在生活习惯上是一个很传统守旧的人;但就实际义涵而言,蒋介石却别出心裁,挽联的笔法遣词完全是白话,用新式的词汇附和旧的形式,体现的是一种新精神。这一内容上完全新式的表述在形式对仗上又极为讲究:

  “文化与伦理偏于古今传承的形式,道德与思想着重精髓;“师表”是传统士人的崇尚,“楷模”是现代世俗的标榜;所以在“旧伦理”中才称道“师表”, “新文化”中是要讲“楷模”; “旧伦理”中做“旧道德”的“师表”, “新文化”中做“新思想”的“楷模”,都不稀奇;稀奇的是在“旧伦理”中做“新思想”的“师表”, 在“新文化”中做“旧道德”的“楷模”! ”

  挽额“智德兼隆”倍赞“思想”与“道德”兼弘,那么思想与道德是否可以各分新旧呢,“新道德”与“旧思想”之说法是否成立呢?揆诸蒋介石的心性,考订胡适的生平事迹,我们应当认为,“智”或者“思想”就是指新思想,“德”或者“道德”就是指“旧道德”,因为“新文化”的精髓就在于“新思想”,“旧伦理”的精髓就在于“旧道德”。蒋介石的挽联本身,从形式到义涵,都是一种恰如其分的雕琢——在新旧的折中状态中找出其综合,所谓“智德兼隆”就是说新旧传承与结合的完人。这一挽联本身就是一种传统智慧的表达!

  实际上胡适和蒋私人之间一度是有很大冲突的,尤其是自1946年胡适归国力促国共和谈以讫1960年“雷震案”发,这一点在近年公开的蒋介石日记中多有揭露。另一方面,在1949年胡适去美后大陆方面也没有完全放弃争取他。只不过相比于大陆方面的“多壮志”和“换新天”,蒋尊重中国传统并且顾及文人的颜面,所以最后胡适在蒋和共产党之间还是选择蒋,在游荡美国有年后还是选择定居台湾,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这未必见得是胡适完全认同蒋政权,而是一个身处乱世、心怀国家而又力求保持温雅平和的才子文人,在不能两全时一种免受屈辱的艰难抉择。胡适在新旧两种理念和潮流之间多少是亦新亦旧,他在新旧之间维持这么一种平衡与连续性也是艰难而煞费心机的。反过来说,挽联和“褒扬令”之事也让我们能认识蒋介石个人,无论他在私下对胡适的“书生意气”是如何不屑与忿恼,最后还是能够“克己敬人”,给了胡适一个隆重的“盖棺”之论定——这一点绝非做作!

  平心静气,反观自身,知识分子,特别是中国历史中的文人,如何处置自家面对学术与政治时的那种紧张,恐怕是一个永恒的事情。就此而言,蒋、胡之间这一“君臣关系”已经做到极致:既是敌人,又是朋友,各自不丧失自己的立场,而又不把对方消灭之而后快。这一“君臣关系”,起码在二十世纪国共两党对垒的阵营中无出其右,此前不见一对,此后也不见一对!

  2

  胡适逝后葬在台北“中央研究院”对面的山坡上,与董作宾墓、董同龢墓以及吴大猷纪念碑为伍,胡适墓园一带后来辟为胡适公园。胡适墓的墓志铭由门下弟子毛子水——毛子水与胡适本人、与北京大学、与蒋介石皆渊源极深——撰文,由金石名家王壮为(渐翁)书写:

  “这是胡适先生的墓,生于中华民国纪元前二十一年,卒于中华民国五十一年。这个为学术和文化的进步,为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为民族的尊荣,为人类的幸福而苦心焦思,敝精劳神以致身死的人,现在在这里安息了!我们相信形骸终要化灭,陵谷也会变易,但现在墓中这位哲人所给予世界的光明,将永远存在。”

  胡适生前在美国时曾立下遗嘱,指定在美国的杨联陞和在台湾的毛子水为自己死后的“遗嘱执行人”。在胡适逝世后,毛子水写过许多纪念文章,其中有一篇《胡适之先生给我们的遗产》,谈到胡适“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这一贡献计六个方面:

  第一,胡适提倡的白话文运动,不但对国民教育大有好处,而且还使我们的文学有了健康的身体与健康的精神。

  第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为大家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的研究方法,从而改变了中国传统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治学道路。

  第三,胡适介绍的实验主义教人要懂得怀疑,不要盲目迷信现成答案。

  第四,胡适提倡的“社会不朽论”,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明白自己对于国家、社会以及人类文明的责任。

  第五,胡适提倡的理性,是指无论讨论或处理什么事情,都要依据事实或证据才能作决定。

  第六,胡适崇尚民主,是因为“民主是人类在政治上最进步的方式”;胡适崇尚自由,是因为“自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动力”。正因为如此,他认为民主和自由是人类幸福的源泉,我们建立国家,就是为了实行民主、拥护自由、增进人民的幸福。

  毛子水对胡适一生贡献的这一综述,最为中肯。毛子水以白话文为恩师胡适的墓志铭撰文,这一做法按照中国的旧式文人传统颇有些“异端”色彩;但看毛子水总结归纳胡适“对中国文化的贡献”,首一方面就是提倡发动白话文运动,这样,以白话文撰写墓志铭才是尊重和继承乃师遗志,表彰先师的功绩。

  唐德刚在谈及胡适的首要功绩时也说:“白话文这个事情不是小事,兹事体大”。他用文言“兹事体大”来强调白话文在现代中国整个文化精神面貌基础层次上的决定性变革。白话文不仅仅旨在“维新”,因为白话文与“新”和现代之间没有必然关联,自宋元以来,白话文的小说俗曲一类就一直在中国社会底层酝酿,只不过与君子大人的雅言之间有藩篱之隔。胡适之提倡白话文,仍然是强调中国式的东西和中国式的情怀,只不过在看似不经意间已然注入了“新”的嬗变——正如他在1918年白话文运动蓬勃兴起时所提出的口号“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

  毛子水的上述六条概括所归纳的胡适的功绩,大致可分为三类:首先是第一、二两条的“白话文”和“知其所以然”的治学方法,这主要是在学术和教育领域;其次是第三条的“实验主义”和第五条的“理性”,这两条主张既是治学方法,又是社会生活中的处事态度,还未尝不是一种政治主张;最后是第四条的“社会不朽论”和第六条的自由与民主,这是典型的社会政治态度。还需注意的是,毛子水概括归纳胡适的贡献,用的动词多是“提倡”和“介绍”。确实,胡适一生的贡献,既不存在于一部皇皇巨著,也不体现于一套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更不是空想主义的“为帝王师”,而是在于他所提倡的实实在在的人生态度、学理方法和政治主张,以此在家国民族的一般风气中造成一种温文尔雅、敦风化俗的效果,尽量减少各种极端非常的行径。

  胡适的个人性格相当自信。他从最初在上海读书起就非常自信,他要涉猎什么,会很迅速地进入,成为风头浪尖的人物。但自信归自信,他却从来不固执,倒是擅长因缘际会、就事逢时地展开多方事务,而不穷执于某一种理论、某一种主义。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胡适天性就趋向于实际问题的知与解。坊间常常传说胡适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胡适未曾深入研习过西方的政治法律理论,不曾掌握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他的自由主义毋宁是一种生活态度和学术态度。

  胡适常自称是一个“实验主义者”(在中国往往以讹传讹成“实用主义”)并受业于哲学家杜威,但他的实验主义主张与严格的美国实验主义哲学又相距甚远,所谓“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不过也是一种学术和生活态度,以正舆论风向。胡适是“中国哲学”这一现代学科的开创者,并以《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最终拿到自己的博士学位,但倏忽即过,后来海峡两岸的中国哲学研究分别宗的是熊十力和冯友兰的道路。胡适亦曾领“新文学运动”的风气之先,所写的《尝试集》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但在文学运动转向政治运动后便急流勇退,提倡“整理国故”,做起考据文章。1923-1924年发生“科学与玄学”论战,胡适被认为是“科学派”丁文江等人的后台;但到1927年,胡适与“新月派”诗人们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提倡新格律诗,在他身上哪里还有“科学派”的影子。

  在新旧交替、世相变幻的大时代,胡适这样一路随机应变、与时俱进的走下来,学问涉猎不可谓不驳杂,应该当得上“杂家”的称号。胡适在古典小说《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三侠五义》《海上花列传》《儿女英雄传》《官场现形记》《老残游记》等十二部小说的研究皆卓然有成,著述六十万言,结集为《中国章回小说考证》出版。自1921年3月发表《红楼梦考证》初稿,到1962年逝世,胡适终生关注红学研究,逝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封信,还是谈《红楼梦》的。围绕着《红楼梦》,胡适曾与顾颉刚、蔡元培、钱玄同、周汝昌等现代红学各家有大量讨论。

  胡适写有《中国禅宗史》,日本学者柳田圣山收集胡适的有关讲词、手稿、书信等编成《胡适禅学案》。基本上胡适的禅宗研究就是要肯定北宗神秀的“渐修”学说而否定南宗慧能的“顿悟”说,并且证明《坛经》里“五祖弘忍传慧能法衣”的故事只是慧能的弟子神会为了和北宗争夺皇室供养所编造出的神话。胡适专门辩护中国是有哲学的,这个实际上有意气在里面,这就有为文化找尊严的情绪在里面,包括他写禅的问题,他是对铃木大拙写禅的方式不满的,他要找中国自己的一套论述,他还是要为中国人文化上的尊严和面子。1942年,胡适开始关注《水经注》研究,此后20年间,在《水经注》版本研究上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胡适搜集了四十多种《水经注》的版本,用了千百个证据,推翻了“几成定谳”的所谓戴震抄袭赵一清《水经注》校本的冤案,形成《戴东原的哲学》一书。

  胡适的一生,与二十世纪中国的多舛命运交相参半;他的人生,在求学受教、婚恋家庭、治学授业、参政议政、休闲品味等各个不同的领域都经历了新与旧之间的碰撞、裂变与融合,而他在绝大多数方面都做到了悠游裕如和游刃有余,即在少数憾事上也不失君子的风雅之度。胡适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适,字适之。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从机缘上讲,系取自当时盛行的天演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说。但从解字的套路来看,“适”的本意是切合、相合、刚巧、恰好的意思,正合了中国传统中所推重的“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中庸”之道。胡适的一生,本身就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如果用传统的话来说,可以说是“极高明而道中庸”。

  对于“中庸”本意,朱子在《四书章句集注》中释为“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极高明而道中庸”一句名言,出自《中庸》第二十七章:“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朱注认为此章尽言人道,提出“析理则不使有毫厘之差,处事则不使有过不及之谬,理义则日知其所未知,节文则日谨其所未谨”[ix]的境界。朱子提出的这一境界偏于圣贤式的生活。固然,胡适不会自比圣贤,他是真正于生活中的大节小事处都持以“平常之理”,而做到了“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佛家讲“平常心即是佛”,胡适是以“平常心”、“平常之理”来实践人生,应对万物。“平常心”不是和稀泥,而是将“高明”融贯或者说掩藏在“中庸”的洒扫应对之中。这难道不是“中庸”之道的“精微”展现吗?

  3

  百年来激荡困扰中国的命运乃是“古今之变”。一个“变”字通古今、新旧之两极。在百年来国人所熟悉的“革命”式话语诉说中,今与古、新与旧往往势不两立,不可调和,古与今、旧与新之间的嬗变往往诉诸于绝对的否定原则。然而,正本清源,就中国文化伦理与政治传统而言,“革命”的原则却不是绝对的否定,而是一种“中庸”式的变通。

  在“易”之六十四卦中,“革”卦作为第四十九卦,下离上兑相叠,离为火、兑为泽,所谓泽火革。泽内有水,水在上而下浇,火在下而上升;火旺水干,水大火熄;二者相生亦相克,必然出现变革。我们常常讲“势同水火”,就是讲火旺水干,水大火熄,水火势不两立,不可调和的道理。今与古、新与旧之间的“革命”式对立,恰恰是“势同水火”。如果“革”卦的意义仅在于此,那就谈不上什么智慧,更说不通它为什么属上上卦了。东汉经学大家郑玄释“革”字为“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这也正是“汤武革命”的题中之意。但“汤武革命”不同于现代中国的“革命”的地方,还要从“革”卦的精义讲起。“革”卦的真正要害在于一个“变”字,讲求顺天应人。这才是“革命”一词在中国的本意。

  在水火两极之间的“变”中如何做到“顺天应人”,这才是“革”卦之所以属上上卦的精妙所在。这一精妙所在,恰是“中庸”的“极高明”之处。“中庸”崇尚的是一个“通”字,是两“极”之间的相通。所谓“极到反而相通”,是说要打通两极就要使对立双方都达到极致,在两极的极致处寻找到对立双方的相通之处。这应该才是“极高明”的“高明”之处,而这种“高明”在旁人看来又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平常之理”,所以说是“中庸之道”。所以,“革”卦所要求的“顺天应人”的精微就在于“中庸之道”和“平常之理”。 “中庸之道”虽无法排除“汤武革命”中“改正朔,易服色”的极端情形,却力求在大多数情形下做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 以“复古”化解“革命”,以“平常”化解“非常”。所以,“革命”的中国原则不是绝对的否定,不是非常的对抗,而是“中庸”式的变通。

  就胡适而言,他所面对的是旧的文化伦理传统与新的文化道德思想之间的相生相克之对立,以及家国天下各个领域间的相互扞格与萦缠缭绕。按照中国传统的“立功立德立言”之“三不朽”的标准,胡适似乎没有一条达标,而是游离在“功、德、言”的不朽标杆之间。他不像康有为和杨度那样曾经预谋枢机,也不曾像熊十力那样呕心沥血进行理论体系建构,又不曾像鲁迅或者林语堂那样以中文或英文文学功底见长,更不曾像陶希圣或郭沫若那样在毁誉参半的人生之外留下后人无法忽视的史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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