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rave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

[复制链接]
41#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3:25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1)



八、切除胆囊
  从一九七八年一月开始,我就感觉到肝脏下面疼痛,每天晚上睡觉以后,就不舒服,好像有一股气从左到右,隐隐作痛,痛的时候,精神不振,全身无力。因此我经常敲门要哨兵转报管理人员找医生看病,医生来了以后,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给一点止痛药吃。
  以后,白天也有这种情况发生。每次发作的时候,我都找医生要止痛药吃。就这样,吃了两个来月的止痛药以后,到了三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我痛得特别厉害。哨兵从门上的孔里看到我蜷缩在铺上,就打开牢门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情况告诉给了他,他便立即找来了医生。医生详细地给我检查了腹部,给我打了一针止痛药,没有说什么就走了。
  过了一个星期,突然从北京医院来了一个大夫,由监狱里的医生陪同着,来到我的牢房,特地给我看病。我想,这一定是监狱把我的病情报告了公安部,因此请了北京医院的医生来给我会诊。
  又过了三天,北京军区总医院又来了三个大夫,两男一女。他们带来了一台仪器给我检查,着重检查了腹部的右面。他们检查了半天,又没有告诉我任何结果。我不由地问大夫,如此频繁地给我检查身体,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吗?大夫回答说,可能是胆囊里有结石,但是还要作进一步地检查。
  这之后的一天上午,这三个大夫又一起来到我的牢房,向我说明,要到监狱的门诊部去用X光照相。到了那以后,他们首先给我照了几张大片子,然后叫我吃下四个油炸荷包蛋。我是多年没有吃过的美餐了。吃完了以后,他们叫我休息了一会儿,又继续给我照了三张片子。他们对我说:“结果出来以后,会专门给你谈的。现在条件好,什么病都能查出来,请放心,不要着急,查清楚以后,给你治疗,不要有过多的思想负担。我们还要请北京医院的大夫来再给你检查,他们的设备全、技术高明。”
  一九七八年三月底的一天下午四点,管理员通知我晚上不要吃饭,去北京城里检查身体,回来后再给我吃饭。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把我叫出了牢房,下楼上了汽车。我坐的是一辆黑色的轿车,管理员坐在前排,我坐在后排,两边各一个警卫。监狱门诊部的医生、护士乘坐一辆吉普车在前面带路,后面是一辆大车,车上坐着一个排的战士。
  我们的车由秦城往南开,以后转向了北京市区。因为是夜间,看不清楚,车到了东单,我才明白是到了北京医院。北京医院已经是大变样了,新修了一座大楼房。医院门口有辆吉普车在等候,他们是公安部的两个处长,事前同北京医院联系好了,并在前面引路。他们带着我径直走向医院的X光的照射室,只见大夫和技术人员都已经身穿工作服在里面等候,准备工作也已经做好了。他们看见我时有一点惊异,但是态度还是好的,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我到透视室以后,押送的监狱管理员、医生和护士,都在另一个房间休息,没有进来,一切都由第一次到秦城来给我检查身体的那位大夫和技术人员安排。他们先给我打了一针红色的液体,稍稍休息以后,就扶我上了X光的照射台,左一张、右一张地先后一共照了十几张。第一批照片拍完了以后,同样让我吃了三个荷包蛋。然后又拍了几张。最后,我看见大约有厚厚的一迭照片。北京医院的工作作风还是那样细致,认真负责,我内心里非常感动。
  我在X光室一共呆了大约有四个半小时,到了午夜一点才统统拍完。回到秦城,已经是大约下半夜三、四点钟了。管理员给我搞来了一饭盒的馄饨,我全部都吃完了。第二天,我睡到了上午九点才起床。
  以后十多天没有动静,到了四月十八日,监狱门诊部的一位医生到“放风场”来找我谈话。他告诉我,我的病是胆结石,胆囊里有三块石头,需要动手术来切除胆囊。他们已经写了报告给公安部,公安部又报告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中央已经批准给我做手术。他还说,这种手术是大手术,但是没有什么危险,叫我不要紧张。
  我一听说是剖腹的大手术,从心里就不想做。我问大夫:“不动手术,吃药是不是也可以治疗?”他说:“没有别的办法,非动手术不可。动手术是没有危险的,如果不动手术,胆囊破了,腹中积水,就会有生命危险。党和政府对你很关心,让你住最好的医院,请最好的医生给你动手术。没有问题的,请放心好了。”我还是没有答应,提出要和家属商量一下。他答应把我的要求反映上去。
  四月二十日上午,公安部又来了两位处长,向我解释手术的问题。他们说:“中央对你很关心,决定你住北京医院,请最好的大夫来给你动手术。一切我们都会安排好的,请放心,不会有什么危险,手术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做完,一个星期就可以拆线,半个月就可以出院。”我又提出见家属。一位处长说:“中央没有批准,一切由我们公安部负责。据我们了解,你的家属都很好,都在北京,你放心好了。”
  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时,监狱方面正式通知我,准备去北京医院住院,要我收拾一下东西,准备天黑就走。身在监狱里,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无非是拿上了脸盆和几件衣服而已。七点钟出发,和上一次一样,乘三辆汽车来到北京医院。到了北京医院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公安部的那两位处长在门口等候,他们已经为我办好了住院的手续。我到了以后,就把我带到了一座朝东的大楼里,大夫和护士已经在楼里等我了。接着,他们把我带到地下室的一层楼房里。我一看,大约有二十来个房间,都是空的,他们让我住进了靠西面的一个房间。隔壁是护士的值班室,给我检查过身体的大夫就在对面的办公室和医疗室。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主治医生,大约三十多岁,精力充沛,诊断处理果断,工作态度也好。
  过了一会儿,护士给我拿来了一套住院的服装,还给了我一件睡衣。她要我洗一个澡,然后睡觉休息。在这个地下一层的走廊上,放着一个皮沙发,有两个公用厕所,还有一个大浴室,里面有四个淋浴间,洗澡非常舒服。病房里还开着暖气。我一看温度表,足足有二十多度。我在走廊上可以随便活动和休息,就是不准到外面去。虽然是这样,这里和监狱比较,简直是两个天地了。押我来的那个管理员和一个副排长,带着五名战士住在我病房的对面,担负着看守我的任务,同时在我手术后不能起床的一段时间里,帮助我料理生活上的事情。
  第二天早上,医院增派了一个护士和两个特护,都住在我的隔壁,一共四个人轮流值班。只有那位大夫,没有人替换他,白天黑夜里都在这里守候着。
  这一天早上起床以后,他们叫我在走廊里活动了一下,护士同志给我打来了早饭,有牛奶、鸡蛋、面包和火腿。这是我几年来吃过的最好一顿早餐了。同时他们给了我中午和晚上的菜单,说规定,我的伙食每顿饭是三菜一汤。
  吃过早饭,主治大夫告诉我说:“上午做准备工作,有两位专家要来同你讲手术的情况和要注意的事项。下午卧床休息和输液,因为手术以后,有两天不能吃饭,要靠输葡萄糖来维持。
  大约到了九点钟,进来了两位专家。虽然他们的年纪都比以前大了,而且带着大口罩,但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们:一个是吴蔚然教授,一个是王历耕教授。他们两位都是著名的外科教授。为怕他们感到不方便,我没有开口同他们打招呼,但是从心里暗暗感到高兴。公安部的人对我说,中央批准要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大夫给我做手术,这一下子得到了证实。
  王历耕教授一九五四年为我做过切除阑尾手术,当时我住在北京医院的老楼上,他对我的情况,应当是比较熟悉的。吴慰然教授虽然没有给我看过病,但他是负责刘亚楼治疗工作的,是他最先发现刘亚楼得了肝癌。另外,中央领导同志得病,都是由他负责组织治疗。
  他们两个人,先是给我检查身体,量血压,检查心脏、肝脏,看心电图,研究X光片等。接着,他们告诉我说:“手术的部位在右腹部,因为你的身体比较胖,刀口可能比较大一些,大约有二十公分。另外,你的胆囊里装满了结石,大的有三块,还有许多小石头。这些结石如果不摘除,胆囊一破,就会危及生命。日前其它的一些治疗,如针灸、中药等,都不能解决结石的问题,除了手术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动手术切除胆囊,这是最安全的办法。摘除胆囊对人的影响不大,这样的例子很多,手术的时间也很短,有一个多小时就可以了,手术由我们两个和主治医生来给你做,你尽可以放心。“另外他们还非常耐心地解释了我关于手术的一切疑问,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心里也踏实多了。
  上午谈完话以后,我开始躺在床上输液。困为怕我心脏负担过重,输液进行得很慢,一直到下午才输完。到了下午四点,吴、王两位教授又来告诉我,手术的时间定在晚上八点,要我放松精神。那天整个下午,护士长都在我的床前观察,并不断地给我做思想工作。主治医生也来看我。
  到了晚上七点钟,护士长穿上手术服、戴上帽子,推来一个车子,要我躺在车上。接着,她和另一个护士推我出了病房,经过走廊,上了电梯,一直来到手术室,要我上了手术台。上面一盏大灯,把整个手术室照得雪亮。
  我在手术台上看见子吴蔚然和王历耕教授都在消毒。不久,一位麻醉师走过来,要我侧着身体曲着腿,从腰部给我打了一针麻药,然后给我带上了氧气罩开始吸氧。我听到吴蔚然教授说““我要上台了。”王历耕教授说:“你不要客气。”我感觉到有人在肚子上给我盖了一层布,有东西在我的肚子上从左到右划了下。在手术过程中,我不觉得有任何疼痛,脑子也一直是比较清醒的。主治医生和麻醉师不断地问我,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我说:“没有”。当教授翻动我肠子的时候,我感到很难受。王历耕教授告诉我说:“挪动肠子主要是看一看,胆管里有没有结石,如果有就一起摘除。搬动肠子是有些难受,但是一会儿就好了,你忍受一下。”
  又过了一会儿,主治大夫拿了一个瓶子给我看,里面装了三块大石头,还有一百七十多粒小石头。整个手术只用了一个半小时,胆囊切除了,胆管保留了。吴蔚然教授给我缝刀口的时候,我的神志仍然清醒,没有感觉到疼痛。
  手术完了以后,两位教授回去休息,主治大夫和护士长就把我从手术台上,移到了手推车上,推回病房。主治大夫在我的腰上涂了一种药水,护士长又给我输上了液,我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到了晚上十二点钟我醒了,急于要小便,但是在床上又无论如何也小便不出来。没有办法,我只好带着输液瓶下床。护士长说:“你的身体真好!”护士给我量了一次体温,没有发烧。这时主治医生告诉我,要尽量向右侧身睡,因为刀口上还有一根小管子,以便排出血水。他又要我尽量不要下床小便,这样刀口才容易长好。他还告诉我,要先吃两天流食,第三天就可以吃东西,第七天可以拆线。我请他们回去休息,他们不肯,说现在我这里还不能离开人,需要轮流来护理我。
  这一睡就到了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钟。看见我醒来,主治大夫又来检查了一遍,又在我的背上涂了一些药,还再三告诉我要向右侧躺,以便让血水流出来。下午三点,吴蔚然和王历耕教授又来检查了我的刀口,问了我的感觉情况,又查了血压和脉搏,说一切正常。
  公安部的那位处长也来看我。他跟我说,拿出了这么多的石头,证明不动手术是不行的。押送我来医院的管理员和几个战士也来看我。他们告诉我说,我动手术的时候,他们都在另一个窗口观看,看到了手术的全过程,手术非常顺利,他们都很高兴。
  北京医院的党委书记也来看我手术以后的情况。到了晚上八点钟,主治大夫和护士长又来检查了我的刀口。他们都说,情况很好,明天可以吃流食,以后可以吃半流食。我要求晚上停止输液,他们说不能停,还要继续输液,如果晚上睡觉右侧比较难受的话,可以让护士帮助翻翻身。
  四月三十日,我整天都在输液,也不想吃饭。到了下午,我突然放了一个屁,主治大夫和护士长听到以后都说,这就好了。因为动手术时翻动了我的肠子,只有肠子通了,才能放出屁来。我问他们,我在卫戍区吃的饭里有不少砂子,是不是吃子砂子以后,才产出这么多结石的。护士长说,这跟吃进去砂子没有关系,结石是在另一种情况下产生的。我又问医生,切除了胆囊,今后要注意些什么?他说:“注意不要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就行了,因为吃多了油,就容易拉肚子,别的不会有什么影响。”
  五月一日,节日放假,但主治医生和护士照常来上班。值班护士给我量了三次体温和血压,一切情况都很正常。他们都说:“像你这种情况很少,一般人做了手术以后,总有一些低烧,可你和平常人一样,身体没有什么变化,这证明你的身体是不错的。”
  这一天我躺在地下室的病床上,感觉到医院很安静,只是看到外面起了风,地面上风沙很大。自从一九七一年九月被逮捕以来,六年了,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北京城过“五一节”,而且是在病床上度过。自从参加革命以来,没有想到要坐自己人的监狱,而且不知道这一辈子还能不能活着出来。我开始回想自己的过去,想自己为了革命而抛下的父母,想自己的亲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家属和孩子是死是活。他们不会知道我的情况,他们也不能来看我,反而我时刻担心他们目前的处境。
  五月二日早上,主治大夫说:“可以下来,走几步试一试。”我爬了起来,就觉得肚子像捆着绳子一样,但是对走路没有多大的妨碍。从这一天开始,大夫叫我正常吃饭,但还得继续输液。
  这天上午,吴蔚然和王历耕两位教授又来查房,问了问手术以后的情况,看了看我的刀口,然后告诉我,手术以后的情况一切良好,过四天以后就可以拆线,就可以正常起来活动,正常吃饭。他们还祝我早日恢复健康。听了他们的话,我觉得他们真诚负责,对我的病情也很关心。我从内心里感谢他们!
  五月三日,我开始下床在走廊上活动,但是开始吃饭以后,一天大便四、五次,还带有血色。主治大夫详细地问了过去的情况,还拿了我的大便去化验,结果没有什么问题。
  我住院期间,看守我的几个战士,无论白天黑夜都轮流在我房间里放哨。他们每人发了十五天的饭票,到医院食堂里吃饭。听他们说,食堂的伙食很好。
  在床上躺着没有事情,就想让护士帮助找两本小说看一看,但是管理员硬是不同意。这个管理员是秦城监狱中态度比较坏的一个,动不动就训斥“犯人”。我心里想,这里的人哪个职务不比你高,上面的斗争你懂得什么?但是既然碰到了他,以后我就不再提什么要求了。
  身体逐渐地恢复,到了五月八日和九日,主治大夫分两次给我拆了线。九日下午,吴蔚然和王历耕两位教授再次来看我,为我检查了伤口。检查以后他们告诉我,一切正常,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出院了。
  五月十六日上午,主治大夫来告诉我,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出院了。他们给我带一些药品回去用。下午,公安部的人来医院结账,并通知我明天回秦城。
  五月十七日上午,主治医生和护士都在办公室和治疗室清理自己的东西,管理员和几个战士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下午五点,公安部的两位处长来接我出院。主治大夫和护士长送我到大门口,我向他们表示了感谢。可惜的是,由于当时我不好问他们的姓名,至今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只能在这里向他们表示感谢!
  车子开动的时候,有六、七个医护人员向我招手致意。这对我来说,又是一次心理上的安慰。回到秦城,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仍然让我回原来的牢房住。管理人员在门口接我,他询问我手术的情况,并跟我说,胆囊切除了,今后的身体可能会好一些。监狱的大夫和护士,立即来给我检查了身体,量了血压,并看着我吃下了所有的药。我要求给我一粒安眠药,他们立即就拿来了。
  又回到秦城了,一切还和原来一样。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3:52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2)


九、孩子们的探视
  一九七八年的秋冬之交,狱方突然叫我搬到西南楼中一间小得可怜的牢房里。我不断地想:我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们,要这样对我实行惩罚?那所楼房里没有广播,我就要求听广播。他们研究以后告诉我说:“你刚来秦城的时候,给你卖烟的钱,还有三十多元,我们给你买一个收音机吧。”以后,他们果然给我买了一架收音机,允许我早上、中午、晚上各听三次广播,但是声音要小,不能让隔壁的犯人听到。这又算是特殊的优待了,我真的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一面调整我的牢房,一面又给我收音机,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冬天里,我的这间小牢房暖气放得少,牢房里非常冷。我要求把自己的皮大衣拿来,他们也同意了。就这样,我整天都披着皮大衣挨日子,白天趴在小桌上读报、看书;晚上盖着大衣挡严寒。
  一直到了七九年的开春,因关我这栋楼要修理了,才把我搬回到一间大的牢房里,心里才觉得舒服一些。这样,秦城监狱的四座楼,我都住了一遍。以后,他们开始允许我在院里参加一些轻微的劳动,每天两小时。虽然累一点,但是院子里的空气要比“放风场”里好得多,而且劳动一下,对身体也是大有好处的。
  在监狱里闲来无事,脑子里不禁会胡思乱想,有时自己也控制不住。晚上还经常做恶梦。有时好像是光天化日之下,拼命地工作;有时又好像是在暗无天日之中行军走路,走到一个悬崖峭壁,无路可走的地方,就有人告诉我,跳下去。有时候梦见和孩子、家属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有时又梦见他们饥寒交迫,受到折磨。但是每次醒来,我都是身处牢狱之中。但是不管怎样,我都要坚持活着,盼望有一天澄清自己的问题。
  一九七九春的一天,管理员突然来告诉我,说是经领导上批准,我的孩子们可以来探视我。听到这个消息,我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就反复问管理员。问的多了,他显得不耐烦了,说:“领导上批的,还会有假的吗?”
  接着,管理员让我把孩子们的姓名、性别、年龄统统写了一遍,然后向我宣布了探视的规定:不是直系亲属不准见;每一次探视两个小时;带来的食物要当场吃下去,吃不完的东西要经过检查才能带进来;凡是金属器具一律不准带进来;衣服要经过检查才能穿;会见的时候监管人员要在场,不准说监狱中的任何情况。
  自从听说孩子们要来探视,我的生活好像又有了希望。我一天一天地盼望。终于,一天上午,管理员通知我,下午家属要来探视,要我刮刮胡子,做些准备。他同时劝我,不要过分激动,要控制情绪。
  我一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又喜又悲,泪流满面。八年不知道孩子们的下落,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受冻、挨饿、受累?这些年都是如何过来的?我出事的时候,两个小女儿只有九岁和十一岁,没有人管,她们是靠什么生活的?这些年他们的任何情况都不告诉我。我在狱中,日日夜夜都在惦念和思念着他们。见面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那天中午,我一个中午都没有睡,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我实在控制不了我的情绪,每一分钟都显得那么长。
  好不容易等到了下午,管理员把我带到探视室。我一看来了不少人,但是我一下子都认不得了。这时,我见到一个人走上前来,我还以为他是公安部门的干部。看见他走过来,我还问他:“同志,你贵姓?”没想到他对我说:“爸爸,我是新潮,你不认识我了吗?”我竟然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接着,我又问新潮身边的一个女同志是谁,她说:“我是采芹呀,你也不认识了吗?”
  这一问,把他们几个都问哭了,但怕我伤心,他们很快都忍住了悲伤,和我说家常。他们给我介绍说:这是仲秋、这是京秋,还有巴璀和梦璀。我走的时候她们那样小,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再回头一看,没有我的妻子陈绥圻,我不禁问:“你们的妈妈没有来吗?”孩子们告诉我说:“妈妈已经被发配到浙江绍兴的一个农场劳动去了,一下子来不了。”我听到这个情况,禁不住一阵心酸。
  虽然他们当时的处境很困难,五个孩子,仅仅靠两个在农场当工人的孩子的一共一个月五十多元的工资生活,但是个个穿得都比较整齐,还给我带来了不少吃的东西。他们怕我回到牢房以后吃不上,就拼命地让我吃,但是我哪里有心思吃东西,我是急于想知道他们的情况。
  孩子们怕增加我的负担,都没有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只是说,他们一切都好。经过我的询问,才知道新潮已经从部队转业,当时还没有工作。仲秋和京秋早已从部队复员,被安排在北京郊区的农场劳动。巴璀下乡当了知青,梦璀还在上学,采芹已经成家另过。他们虽然生活上比较困难,却是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我听到这些,感到十分欣慰,因为孩子们虽然过早地受到了磨难,但是已经成长起来了。
  关于这次探视,我的儿子吴新潮曾写了一个回忆,我把这个回忆摘录如下:
  记得那是一九七九年的三月份,我回到北京以后的第二年春,我和巴璀、梦璀住在广安门站东街十一号的一间破旧的平房里。有一天邱路光(邱会作的大儿子)找我,说是公安部的通知,已经让看了(指探视黄、吴、李、邱),黄春光(黄永胜的大儿子)他们已经去秦城看了黄永胜,他们找了公安部,也被告知近期内可以去秦城看人,让我们也去公安部联系。
  第二天我和京秋赶到了公安部。到了传达室,来访的人很多,我们说是吴法宪的子女。传达室的同志很认真,立刻打电话进去,并要我们等一等。不一会儿,就招呼我们到一个房间,出来了十三局的两个同志,找我们谈。他们详细地问了我们的情况,在京的一共几个子女,姓名、单位一一记下。十三局的同志对我们说:经领导批准,直系亲属可以去探视,也就是爱人和子女可以,但是非直系亲属不能去。探视的时间除星期日以外都可以,探视的间隔为三个月。探视时允许带一些食品,但是不能带生活用品和香烟。我们和公安部的同志约定了探视的时间和人员名单。总之,十三局的同志对我们比较客气。
  回到家里,我们立刻开始通知采芹、瑞荣(采芹的丈夫)、仲秋、平原(仲秋的丈夫),并且分头去买东西。已经八年没有见过父亲了,得到了这个消息我们真是又激动又难过。激动的是又要见到父亲了,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一种奢望,在那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没有想到这一辈子还能见到父亲。难过的是在那样的一种环境下,不知他老人家会变成什么样。
  我们拿出所有的生活费用,到街上买了水果、点心、熟肉、罐头……哪怕不让带进去,让父亲看一看也好。让他知道孩子们在想念他,让他有坚强的信念活下去。
  那天早上,我们起了一个大早。天上还在闪烁着星星,我们就冒着早春的冷风,坐了一个小时的汽车,赶到了北郊市场,在那里同采匠、仲秋会合。然后,我们到长途汽车站买了到秦城的汽车票。那个时代的北京人都知道秦城是一所高级监狱,是我们党关押国家要犯的地方。看到我们这一行人,拿着这么多的东西去秦城,车站的人们好奇地看着我们,好像都知道我们一行的目的。
  我们兄妹六人,除我以外,都是女孩子。因为怕她们见到父亲时哭,在路上我们就相约规定:见了父亲谁也不准哭,不能让人家看笑话。
  车子一直向北开去,我们没有想到秦城是这样远,而我们想见到父亲的心情又是这样的迫切。车子开了大约两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北京郊区燕山山脉的脚下,远远地看到一大片灰色的建筑,我想那就是秦城了。
  车子不能开过去,因为那是我国戒备最严格的地区。我们下车走了两、三里路到了监狱的门口。这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岗哨林立、高墙电网、森严的黑色大铁门,而是看上去像是一座废弃的机关建筑,一排排的平房。在门口的警卫室里,我们通报了来意和一行人的名单。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位叫黄妙龄的女同志,她一个个地核实了我们每人的身份,然后把我们带到了一间平房里。这个房间大约有二十平方米,里面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好像长时间没人来,桌上有一层灰尘。
  还是和在公安部里一样,黄妙龄对我们很客气,但是绝对没有多余的话。她和我们讲了一下探视的要求:一、不准谈和案情有关的事情,不要哭;二、带来的食品要经过检查,可以在探视的时候吃,不准带进监狱;三、探视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我们怀着迫切的心情等待着。过了一会儿,有人来通知我们说,父亲因为心情激动,血压升高,考虑到安全,他们决定让父亲下午再来,由狱方安排我们中午到招待所里休息。
  我们到了招待所,他们给了我们两个房间,房间都还干净。我的心情平静不下来,于是饭后大家就到后面的山上去走一走。无意之中,我们来到了后山,在山坡上看到了秦城监狱的大致面貌。秦城监狱一共是三层:外面是一排深灰色的建筑,看上去像是一个小花园;后面是监狱的办公区,有一排排的办公楼;最里面才是监狱的主休。但是外面是绝对看不见最里面这个主体建筑的,那是一个方形的堡垒式建筑,高大的围墙上布满了电网。高高的监房上面,是一个个黑洞洞的小铁窗,一色猩红,看上去就让我想起了故宫的午门。午门是“推出斩首”的地方,是权力与法律的象征。这里的警卫也分了两层,外面是北京卫戍区的部队,里面是公安部的警卫,可以互相监视和牵制。这样的警卫体制在中国也是数一流的。里面不过是关了一些五、六十岁的老人,我想不要说是林立的岗哨和层层电网,就是弄一把“将军不下马”的锁和一米八的墙,他们哪一人人也跑不出去。但是,这些人却是“国家最危险的敌人。”!
  下午,我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会见室。两点以后,看到公安部的几个人出出进进,我们估计父亲可能快出来了。果然,不一会儿我们就看到几个公安同志陪着一位老人走来。是的,这就是父亲,我们都认不出来了!他满头银发,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罩衣。看得出来,他的衣服刚刚洗过,脸也修饰了一番,但里面的棉衣袖口脏得发亮,裤子上没有扣子,用一根线系着。他面容显得苍老,行动迟缓,很明显地可以看得出一个“犯人”的痕迹。
  我赶紧走到门口去迎接,可父亲竟然认不出我来了,问我是哪位同志,我一阵的心酸,直想哭。我强忍住泪水,并一再告诫自己,我是一个男人。然而姐妹们却已经抑制不住自己了,个个双泪长流。还是父亲劝我们,说见面应该高兴,不要伤心。
  接着,父亲详细询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情况,问了妈妈的情况,还问到了采芹和仲秋爱人的情况。我们也问父亲生活的情况,他只是苦笑了一下,闭口不谈。我们知道,这方面监狱有规定,不让说,但是我们看得出来,父亲在里面就是“犯人”的待遇。父亲要我们好好学习,遵纪守法,互相帮助,搞好生活。
  看到父亲饱经风霜的面孔,想到监狱里面的生活,我们想抓紧时间让父亲吃点东西,也享受一点人间的生活,我们有的剥水果,有的拿点心,一个劲地往父亲嘴里塞。父亲不住地说,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了,说得我们的心里一阵阵地发酸。我们想尽量让父亲多吃点,可是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里,父亲又能吃得了多少呢?
  我们注意看了一下父亲穿的衣服,发现里面的棉衣脏得很,于是就问父亲有没有干净的衣服。父亲连连说有,说是由于棉衣棉被都要自己拆洗,他的年纪大了,动作困难,懒得动,也就凑合了。父亲还说:在里面,不仅钢笔和手表被收走了,为了防止“犯人”自杀,连皮带也都给收走了。裤子是用两根两寸来长的绳子钉在两边系上的,就像是农村老人穿的“缅裆裤”。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每天放一次“风”,吃饭是监管人员从铁门里递进来的。每天可以看报纸,看看革命小说,而他经过上面的批准可以听广播,给了一个小小的半导体收音机。另外,还批准他可以学习英语。这些待遇,监管的同志说,都是其他“犯人”没有的特殊待遇。
  父亲还悄悄告诉我们,在里面关了许多人,但是天天“放风”,出出进进的,却从没有见到过任何其他的犯人。在这里面,人都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他的代号叫“七六O二 ”。我想,这大概是指一九七六年被关进去的二号人物。父亲还说,他这是第一次走到监狱的墙外,他悄悄数了数,一共经过了十三道铁门。这些话,我想隔壁房间的人员是都听到了,但是他们没有来干涉,装聋作哑了。
  我们和父亲会面的房间里没有监管人员,但是我知道这里有窃听器,因为我出去上厕所时,看见了公安人员拿着报话机闪进了隔壁的房间。我想,让他们听吧,让他们去向领导汇报吧,父亲的一切,党中央都是再清楚不过了。
  我们很担心父亲的身体,父亲说,他有过几次发烧感冒,还有一次得了胆囊炎,被送到了北京医院检查,以后在北京医院动了手术,手术是吴蔚然教授亲自主持的。父亲说着还掀起了衣服给我们看了伤疤,刀口大约有十几公分长。父亲说:你们放心吧,监狱里面是定期检查身体,如果有病,里面有医生、有药,不要紧。他们也怕我们死在监狱里。
  我们有许多话想对父亲说,父亲也好像有许多情况要问我们,但是时间过得太快了,黄妙龄同志两次来提醒我们时间快到了。我们向黄妙龄同志提出要求,说父亲没有吃完的东西,希望能让父亲带进监狱去,让他能多吃两天。她去请示了一下,回来表示说可以,但是东西要交给监管人员保管,尽快吃完。
  时间到了,监管人员要送父亲回牢房,我们一起搀扶着父亲,强忍着眼里的泪水和心中的不平,目送他蹒跚离去。然后,趁着黄昏,我们离开了这座名闻天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监狱”。
  一路上,大家的心中都无法平静,但谁都没有说话。因为,这里关押着我们的父亲,为毛主席和党中央浴血奋战过的父亲,为“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日日夜夜拼命工作的父亲。作为前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空军司令员,他在这里坐牢,为人受过,这就是我们党的路线斗争啊!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4:28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3)



十、公审
  一九七九年初,中央派人来向我宣布说,对我们的案件,要重新进行审查。这个消息对长期处于囚禁状态,而且无人过问的我来说,无疑是带来了一线希望。我心里想,这难道是彻底清查我们的问题,然后给予适当处理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吗?
  这之后,一直到一九八O年七月为止,专案组先后对我进行了十五次审问。审问的内容几乎和过去是一样的,只是参加审问的人变了,都是新的面孔,是我过去没有见过的。
  他们的这次审理,是从一九七一年的“九一三事件”开始,把“文化大革命”中的几乎所有的事情,都问了一遍,其详细程度是空前的。在询问的过程中,我实事求是地把所有的问题都讲了一遍。
  有一个问题使我受到了教育。在一九七二的的三月,中央专案组的人,怀疑我在七一年八月八日晚上到叶群那里是否涉及到政变的问题。当时在场还有邱会作和胡敏。这个问题当时的审问人员对我施行了高压,为了诱供,他们说:邱会作和胡敏都已经交代了,我不交代就是死路一条。在这种情况下,我承认了他们要我说的一些话,但是,为了以后能够有机会说明问题,我在当时的交代材料下面画了一些圈,为了今后证明这些话不属实。但是这个问题,以后一直无法证实,而且和其他的问题,相互矛盾不能取得一致。在这次审理中间,这个问题和其他人的交代有很大的出入。一天,审问人员向我严肃地宣布,交代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说假话,不能增加办案的复杂性,过去如果有假的情况,这次可以更正。
  我说,感谢你们帮我放下了多年的包袱。在我以前所交代的材料里,关于一九七一年八月八日和叶群接触的那个材料,有些情况是不实的,我当时在下面作了记号,材料里面所有画了圈的,都是假的。然后,我对那天晚上与叶群接触的情况,重新如实地作了说明。
  一九八O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我再次被带进了审讯室。刚一进去,来人就严肃地对我说:“中央决定,对‘林彪反革命集团’要依法处理,交由总政保卫部负责审理。根据你的问题,依照法律,对你补办逮捕手续。逮捕的时间是从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对你进行隔离审查的时候算起。”
  说完,他把逮捕证递到了我的面前,要我在上面签字。到这时我才明白,他们所谓的重新审理,就是要把我们的案件移交到总政保卫部,由总政保卫部来重新审理和提出处理意见。所谓“依法处理”,就是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原来称我们为“反党集团”,那还是路线斗争;现在称我们是“反革命集团”,是要把我们当“反革命”来处理。看来,我们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我们黄、吴、李、邱几个人之所以被关起来,主要就是因为在九届二中全会上和江青、康生、张春桥一伙的斗争。“四人帮”垮台以后,我原以为我们会迅速得到公正的处理,不料幻想破灭了。现在反而要把我们和“四人帮”搞到一起来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我为鱼肉,人为刀俎”,我这个阶下囚又有什么办法,只有听天由命吧。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看报纸、听广播的权利被取消,会见亲属也被停止了。我又一切与世隔绝,似乎一瞬间天地万物都不存在了。
  一九八O年九月三十日,他们正式通知要“公审”我。那天早饭后不久,监狱的管理人员突然敲门让我出去,把我带到大门口,叫我上了一辆车。上车以后,车子一直开到了监狱招待所门口,然后把我带到了一间大房子里。我进去以后,只见正面坐着的两名穿中山装的年轻法官,严词喝令我站在一边。我的身旁各有一名法警,法警一上来就取下了我的帽子,无数的记者,拼命地给我照相,一时间闪光灯,使我睁不开眼。
  两位法官神情严肃,像演戏一样地对我宣布:“九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特别检查厅和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你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应到庭受审。”
  整个过程都是要对外宣传的,所以工作人员的动作和表情都像是事前做了规定一样。对我来说,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在这种场合亮相。
  十一月十日上午,我接到了起诉书的副本,并被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人有辩护权,可以委托律师辩护。根据这个规定,十一月十三日,我递交了律师委托书,以后由政府为我指定了辩护律师,一个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系讲师周亨元,另一位是武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马克昌。按照规定,律师有单独会见被告的权利,但是在律师每次和我会见的时候,却必然有监管人员在场。
  在牢房里,我反复地仔细阅读了几遍起诉书。起诉书全文约两万多字,所列举的“犯罪事实”一共四十八条,分为四大部分:一、“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共二十三条;二、“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共十五条;三、“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共六条;四、“策动上海武装叛乱”,共四条。上述这四大部分“犯罪事实”,都是一揽子叙述的,没有分清各个“主犯”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看来是要把我们和江青等人捆在一起审判。主要的问题,是“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而“两谋”,即“谋害毛主席”和“阴谋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问题,并不占主要的地位。
  十一月十七日早饭以后,我收到了法庭的传票,传票上注明应出庭的时间,是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三时。这样,还有三天的时间。
  我过去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猜想不出是什么情况,也就无从准备,只好在牢房里等,照样看书、吃饭、睡觉。只是因为看不到任何报纸、听不到任何广播而感到沉闷。
  十一月十八日,管理员拿来一套蓝色的中山服和一顶帽子,叫我换下身上穿的一套黑色囚服。我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虽然我费了不少的力气,仍然洗不干净。为了让我出庭受审时形象稍微好一点,这是监狱里特别照顾。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弄到的我衣服的尺寸,做了这样一身衣服,穿着还很合身。接着,他们又发给我一双袜子和一双棉鞋。整个审判期间,我就穿着这身衣服。
  十一月十九日晚饭以后,监狱管理员来通知我,说当晚就去北京城里,准备受审,要我收拾一下东西就走。在监狱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的呢,无非是些洗脸用具和一身衣服而已。在思想上准备着此一去就不复返了,反正怎么处理,都随便吧。
  那天大概是晚上八点钟左右,管理员来叫我了。他带我走过一段很长的走廊,下楼出了小门。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记者在给我录像、照相,我又经受了一次次的强光照射。但是我是个囚犯,无法对他们提出异议。
  一出大门,就坐上了一辆卧车。我坐在后排的中间,两边各有一名警察。前排是司机和管理员。在我坐的车的前后,各有一辆警戒车。我是一个囚徒,居然独占了三辆车,待遇比我在工作岗位上还高。
  一路上,只见一条长蛇阵似的车队,有秩序地鱼贯而行。真壮观呀,每个“主犯”三辆车,十名“主犯”就是三十辆车。再加上指挥车、警卫车、救护车,总共大约有五十多辆车。过去任何国宾来访的场面都没有这样的规模呀!
  从秦城到北京城,大约走了一个半小时。车队走的不是正路,一路上弯弯曲曲地不知道走的是什么线路。一直到了东长安街,我才认出路来。等车进了东交民巷后院,我才发觉是到了公安部礼堂。
  我的车在公安部礼堂边的一排小屋前停了下来,我被带进里面一间有暖气的小屋子里,里面除了有一张单人床、一把椅子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外面的一间屋子里,住着看守人员。
  我进了屋子以后,有个医生进来问我的身体情况,还给我量了血压。我问医生我的血压有多高,但是他不肯告诉我,只是问我要不要吃药。我心里想,我问你血压你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要不要吃药呢?由于当时我对自己的身体感觉还是比较好,就没有要药吃。接着,看守人员就催我睡觉。我好像是似非睡、迷迷糊糊地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们给我送来了早饭。看来伙食还不错,有鸡蛋、面包等,比在秦城监狱要好。看来是要我们在审判期间保养好身体,以给国内外一个保养良好的印象。
  上午,有公安部和法庭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给我送来了一份法庭规则。这是为了维护法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而作出的一些规定,与我们这些受审的人员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大可以不必叫我们知道。
  吃过午饭后不久,法警就叫我们准备到庭。从我住的那间房到法庭其实只有百把米远,但是走几步,他们就叫我们停一下,这样走走停停地转过了一个巷子,才进入到公安部礼堂的候审室。我又在那里等了个把小时,就由法警将我押到礼堂的后门,取下我的帽子,押到被告席上就座。
  我看了看台上的人,大部分都不认识,少数几个人我是认识的。这几个人中,有的过去是我的同事,有的是我的部下。他们个个正襟危坐,表情十分严肃,也看得出他们比较紧张。
  十名“主犯”,离得远的我没有看清楚,只是发觉我的右边是黄永胜,左边是李作鹏。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押上来的。
  宣布开庭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宣读完毕,就叫我们退庭,返回原押的地点。晚饭以后不久,就通知我们立即乘车返回秦城监狱,等待再一次受审。
  一回到秦城监狱,只觉得牢房非常冷。一进了牢房,我就立刻躺下睡了。但是千千万万的事一时间在我脑子里不断地翻腾,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我心想,一定要冷静地实事求是地想一想,究竟哪些是错,哪些是罪行,哪些事情是当时特定条件下无法避免的,哪些事情是出于失误造成的。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辩护一下,但是我又想,辩护又有什么用,在那样的情况下,一切都定好了,只是要我们走一下过场而已。
  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晚饭前,管理员告诉我,晚上准备到城里受审,这一次在城里的时间可能要长一些,要我作好准备,带好随身所用的东西。说话之间,他给了我一把剃刀,要我刮一刮胡子。
  天黑以后,管理员带我到了楼下,又遇到一些记者给照相。上了车以后,车队向城里开去。这次的车子似乎比上一次减少了一半,但依然是浩浩荡荡。这一次,车队没有驶向公安部,而是经过清河以后,到了清华大学校园,转到了南面的一个地方。尽管夜间看不清楚,但从外边看来,好像是空军学院。进了院门以后,他们把我关进了一幢楼房的底层。看得出来,这间牢房刚刚经过一番修整,安装了铁门和铁窗,加强了防卫。牢房里面有一张单人床,一张三屉桌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脸盆架,一个热水瓶和一个杯子,还给我两条新的毛巾。屋子里比较暖和,床上还铺了两条褥子,还有两条被子。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感到特别舒服。
  虽然从牢房里看不到外面,但是空军学院我是十分熟悉的,我在工作岗位上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地来过这里。这里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熟悉。当初修建空军学院的时候,是刘亚楼司令员和我共同多次地考察,又同北京市的彭真市长商量,批准建设的,一共修建了三年,开办以来,在这里训练了无数的空军干部。没有想到我亲手建设的空军学院,竟然成了特别法庭审判我的地方。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思绪万千,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看到看守我们的人员都穿着解放军的军装,态度比较好。战士们告诉我,他们是总政保卫队的。
  早饭以后不久,就有人叫我去“放风”。一到外面,看到楼房和广场,我更加肯定无疑了。他们把我带到了一个用芦苇围起来的圈内活动。这个地方,空气不错,比秦城监狱来说要好多了。保卫队的战士有时还主动跟我说说话,我的心里也觉得开朗了一些。
  但是,负责管理我的,仍然是公安部的一个处长,我没有见到总政保卫部另外派人来。这个处长对我的态度不错,他要我把心情放开,不要增加负担,要吃好饭、睡好觉,法庭问什么就答什么,还问我带的衣服够不够等。到了下午,三O一医院的大夫、护士又不断进出我的房间,仔细地为我检查身体。
  这里的伙食改善得很好。早上有牛奶、油条、稀饭、鸡蛋,中午和晚上是两菜一汤,外加桔子、苹果等水果。管理伙食的是一个老大爷,每顿饭都是他送来的。他说他以前认识我。对他,我只能深深地表示谢意。
  十一月二十二日,一天都没有什么动静。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宁焕星和另一个人来牢房里告诉我说,下午三点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准备开庭,要我准备一下,到时候不要紧张,问什么就回答什么。他们还告诉我,准备坐车先到法庭的侧门下车,在传讯室里等候,等到开庭时再到法庭的被告席上就坐。在法庭上要一切听从指挥,台下还有旁听的观众,但是要我放心,他们是守纪律的,因为已经印有法庭的规则。他们两人对我的态度不错。
  大约下午两点半,管理人员来叫我起床。出门坐上车,看见有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跟着我。在车上,他们几次数我的脉搏和心跳。他们还要给我吃镇静药,我拒绝了。从牢房到法庭将近一公里,路的两边,站着许多人,主要是空军指战员。我看得见他们,他们看不见我。
  下午三时,准时开庭,特别法庭的庭长江华和三名副庭长,以及审判员出庭,做法庭调查。我看到在坐的还有黄火青和伍修权,这些人都是我过去的同事,现在他们成了法官,我成了囚徒。还有其他的一些我过去的部下,如黄玉昆和空军的几个人。
  法庭调查一开始,就问我关于林立果到空军的问题,问我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是不是事实?这还用问吗?空军党委的文件,白纸黑字,十几年了,谁没有见过?
  接着,审判员又问:“空军的一切,都可以由林立果调动和指挥”,这句话是不是我讲的。我回答:“是”。这时,法庭用一个机器,在屏幕上打出了一九七O年七月六日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的记录。在这个会议上,周宇驰说:“吴司令曾经说过,空军的一切,都要向林立果汇报,都可以由林立果同志调动和指挥。”
  接下来,法庭又宣布空军政委王辉球的证词。王辉球的证词,说:“林立果在空军可以指挥一切,可以调动一切这句话是吴法宪提出来的,他当面就向我说过两次。”听到王辉球的这个说法,我感到非常吃惊,因为我从来没有和他单独谈过关于“两个一切”的问题。一九七O年六月下旬,周恩来派我到成都,代表中央和国务院参加成昆铁路的通车典礼,并参加攀枝花钢铁基地的出钢典礼。出发的前一天,我把王辉球叫到西山,告诉他,我要出发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要他主持好空军的工作,有什么问题,可以向黄永胜请示,也可以向林彪请示。我还告诉他,如果找不到林彪,可以通过林立果去找。但是,我绝没有向王辉球讲过“两个一切”的问题。
  后来法庭又问我,为什么不收回“两个一切”。我回答说,当时没有收回“两个一切”的主要原因,是怕得罪林彪。之后,法庭又出示了“小舰队”的种种“罪证”,然后问我:“你认为这些和你所讲的‘两个一切’是什么关联?”我说:“王飞、周宇驰利用了我所讲的‘两个一切’,我给了他们权利,给了他们机会,等于实际上帮助了他们。”
  这个时候,周亨元律师在得到批准以后,向我提问:“提出‘两个一切’,究竟当时是怎样考虑的,对林立果的‘反革命活动’究竟知道多少?”我回答说:“当时林彪是党中央副主席,主持军委工作,我这样做是为了讨好林彪。在没有考虑周到的情况下,头脑一热,为了表扬林立果,才在林立果、周宇驰、王飞三个人在场的情况下,说出了‘两个一切’。但是没有想到,这句话被王飞、周宇驰他们利用了。他们两个在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上和林立果作‘讲用报告’的时候,对这句话作了宣传,这样就越搞越大。我听到这个情况,一方面叫他们不要再宣传,另一方面怕得罪林彪和林立果,没敢公开收回,这是我的私心所在。但是对林立果搞的‘小舰队’活动,我确实不知道。”
  从这以后,法庭上就不再提我和林立果“小舰队”的直接关系了。
  审问完毕,我又回到了牢房。根据所见到的情况,我肯定这里是原来的空军学院的教研室,临时改做关押我们的牢房。好像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以及江腾蛟,都关押在这里,只是我看不见他们,在“放风”的时候也看不见他们,防范得真严哪!
  十一月二十九下午、十二月六日下午、十二月九日下午,又连续三次开庭审问我几个问题。记得这些问题有:到上海搜查文艺界人士的问题,关于罗瑞卿和贺龙的问题,关于空军干部“受迫害”的问题等。
  在十二月九日下午开庭的时候,原南京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前的妻子,出庭“控诉”我对顾前迫害致死的暴行。听了以后,真是让我有口难辩。顾前原来是南京军区空军的参谋长,他的死主要是由南空内部矛盾引起的一场斗争造成的。当时我在中央身兼数职,忙得不可开交,空军的问题主要是靠空军政委余立金负责的。说实在的,我当时确实不知道顾前关押在哪里,是怎样被迫害致死的。不过,身为空军司令员、空军党委第一书记,对空军所发生的问题,我当然负有领导责任。
  十二月六日晚饭后,法警又交给我一张传票,要我于十二月九日下午到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为江青一案出庭作证。一个审判员来告诉我说:“对江青的问题,你要准备一下,写上几条提纲,简明扼要。江青这个人很凶,她有可能反扑你,你不用怕她。”我说:“我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有什么就说什么。”但他要我写了几条提纲,交给他审查修改。
  十二月九日清晨,来了法庭的一名干部和两个法警,把我带往城内。从车里向外面看,很多地方发生了变化,我都认不出来了。一直到五棵松,上了大马路,才知道车子是在向公安部驶去。进了大门,车到礼堂侧面的门口停下,到了第一次开庭时我歇息过的地方。不一会,法警带我出庭,我看到江青在被告席上,依然是那样意气昂扬。
  一位审判员宣布由我出庭作证。我按照准备的四个问题作了发言。这四个问题是:第一、到上海去抓人和收材料的问题;第二、抓孙浚青的问题;第三、抓秦桂贞的问题;第四、夺《解放军报》社的权的问题。江青听了以后,没有表态,也没有反驳,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我讲完了以后,法庭就令我退场,随即又带我回空军学院的牢房。
  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又两位审判员来告诉我,十二月十八日要进行法庭辩论,我可以在法庭上发言,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要注意,起诉书上的问题,不准推翻,否则要判重刑。
  十六日和十七日两天,我反复考虑,要不要辩论,又是怎样辩论法。一直到了十八日早上,我才下了决心,不申辩,反正申辩也没有用。
  十二月十八日下午,警卫战士和医生先将我带到候审室。三点,开庭。法警将我带到法庭内的被告席上坐下。审判员宣布开庭以后,就问我有什么要讲的没有。我表示没有什么要讲的。
  接着,公诉人孙树峰在列举了我的“犯罪事实”以后说:“被告吴法宪,积极追随林彪,长期以来进行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罪,请法庭依法惩处。”
  这时,辩护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在法庭上为我进行了辩护。他们在联合发言中说:“起诉书第三十九条,指吴法宪私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吴法宪对私自交权所产生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法庭调查证实,吴法宪并不知道林立果利用他交给的权力,组织‘联合舰队’进行反革命政变的准备活动,因此他对林立果组织‘联合舰队’准备反革命政变这一严重罪行,不承担直接责任。”
  辩护人接着说:“起诉书中第四十二条指控的林彪、叶群阴谋带领吴法宪等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的反革命活动,吴法宪也不知道,这一情况,已经为法庭调查所证实。吴法宪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对此没有什么疑义,需要指出的是,吴法宪在这个反革命集团中,不是为首份子,为首份子是林彪和江青,吴法宪的地位不仅在林彪之下,实际上也在叶群之下。吴法宪诬陷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罪行是严重的,但是他在这方面的不少罪行,是在林彪、江青的指使下干的,主要的罪责在林彪和叶群。”
  辩诉人认为:“虽然吴法宪犯下了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但是他也具有一些从轻判处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条所指出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希望特别法庭在量刑的时候,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判处。”
  以后法庭又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他也表示没有异议。
  大约只经过一个小时,法庭辩论就结束了。实际上这一切都是事先准备好了的,所以进行十分顺利。
  我同警卫战士和医生回到牢房以后,歇息了一会儿,公安部的一位处长就来通知我:“晚上回秦城监狱,等待判决。”
  天黑以后,管伙食的老大爷给我送来了晚饭,还给了我几个桔子,叫我带回去吃。公安部的那个处长也叫我把毛巾、肥皂,以及在法庭调查期间他们给我买的衬衣、裤头和袜子等,也一起带走。
  这件衬衣,是三O一医院的一个女同志出去买的。她回来告诉我说,她跑遍了北京的各大商店,都没有找到适合我穿的衣服,最后是到了前门外的一家小商店里,总算买了一件。
  吃完晚饭,车辆就准备好了,叫我上了车。还是三辆卧车,我被押在中间的那辆车里。走的时候,门口的灯都开着,我看见公安部的处长、管理员,以及三O一医院的医生、护士共七、八个人,在门口给我送行,并向我招手致意。公安部的干部这样对我,还是我被捕以来的第一次。我心里不觉一阵激动。车辆开动以后,我回头向他们看去,只见三O一医院的同志还站在那里向我们招手。
  车子路过空军学院的礼堂时,我看见法庭外放满了车辆,法庭里灯火通明。看样子,他们还在那里审什么人。
  出了空军学院的院墙,我们一路向北行,三O一医院的一名医生和总政保卫部的两名保卫人员,同车护送我到秦城。
  回到了秦城监狱,一片漆黑凄凉。进了牢房,满目是尘土。只有自己动手打扫卫生。监管人员见了,也进门来帮了我一把。当晚一夜未眠。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心里只想到了李清照的一句什么词:“凄凄惨惨戚戚。”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躺在床上睡着了,一直到中午才起床。监管人员没有干涉我,他们知道我一夜没有睡觉。
  等待判决的这一段时间是最难过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宣判,更不知道会判我什么样的刑,我向监管人员要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看了好几遍。
  十二月二十日,马克昌、周亨元两位律师来到秦城,要听我对他们辩护的意见。见面后,我对他们在法庭上对我的辩护表示感谢,认为他们的发言是有分析的,给了我一些鼓励和安慰。
  这样,一直到了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四日,管理员来通知我说,当天晚上进城,第二天开庭宣判。
  晚上,管理员带我下楼,走廊上又有不少记者照相。出门看到无数的车辆。车队浩浩荡荡,一望无际。到了公安部礼堂的临时牢房下车,警卫战士押着我,在房间里休息。这次,我见到了黄永胜和李作鹏。
  一月二十五日,早上六点叫我起床。吃过早饭以后,我在房间里休息。到了上午九点,法警来叫我到庭。来到法庭上,见到了十名“主犯”,仍然和上一次一样,坐在被告席上。
  江华宣布开庭并宣读判决书。判决书和起诉书不一样的是,除了“集团犯罪”部分以外,还有“个人犯罪”部分。
  对我的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法宪,以推翻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吴法宪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
  一九六六年八月,吴法宪受林彪的指使,于九月三日写了污蔑贺龙同志在空军夺权的材料送给了林彪。一九六八年八月,吴法宪伙同黄永胜捏造事实,诬陷罗瑞卿同志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吴法宪在空军诬陷一些领导干部要“夺权”,批准关押、迫害空军干部和群众达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
  一九六九年十月,吴法宪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使林立果得以组成林彪反革命集团谋杀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联合舰队”
  被告人吴法宪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诬陷罪。
  判处吴法宪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在“宣判”的过程中,我听到江青呼喊“革命无罪”、“打倒杀人的刽子手”等口号。我向左看去,有两、三个女法警将江青按倒在地上,带上了手铐。
  宣判完毕,我便被带出了法庭。一出门,就看到有一辆面包车。他们要我上这辆车回秦城监狱。我一上车,就见到了张春桥和黄永胜。张春桥满脸发黑,不像个人样,但黄永胜的脸色还好。还没上车,他们就对我们三个人宣布,不准彼此观看,更不准说话。
  这天,天气非常冷,下着小雪,象征着我们的阴暗的前程。
  从预审一开始,就不准我们听广播,也不给看报纸,因此究竟是哪月哪日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地过着日子。有一天“放风”的时候,我在地上捡到了一张包糖果的纸。我就用这张糖果纸来记录时间,一天一天地画。从通知要公审我那一天开始,到判决的时候为止,一共是一百一十八天。从宣读起诉书的时候开始到公判一共是六十八天。这一段时间可以算作我一生最艰难的时期。哪里知道事情还没有完。
  回到秦城牢房以后,到了中午开饭的时间,突然只给了两个窝头和一碗白菜汤。我一开始以为这是偶然。第二天早上,仍然是一个窝窝头。我禁不住向管理人员提问,这是为什么?管理人员说,我们现在是“刑事犯”,是执行期间的“犯人”,只能同其他犯人一样,所以伙食只能是这样了。
  我不禁黯然神伤,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屈指算起来,我在狱中已经九年了,不知道该怎样度过今后的岁月,还能重见人间的天日吗?
  一直到了二月一日,他们才恢复了我们听广播和看报纸的权利。
  到了二月十日,在审判期间停止见家属的权利也恢复了。孩子们又来看我,我的心中又得到了一点宽慰。
  到了四月份,我的身体就支持不住了,眼前直冒一个一个的黑点,有时候就像下雨一样。医生给我看病,说是营养不够造成的。这件事情,不知是谁反映到了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那里去了,据说是赵紫阳总理说:“我们国家这么大,就那么几个人,难道就养不起?给增加一点伙食费嘛!”
  到了“五一节”的前一天,又恢复了我们原来的伙食水平。当时还以为这是给我们过节,但是一直是保持了这个水平,每个星期还给我们几个水果吃。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4:52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4)



第十六章  保外就医到济南
一、“连话都不会说了”
  一九八一年五月份,我记不清是哪一天了,管理人员对我说:“关你们近十年了,关的时间长了,将来连话都不会说了,因此领导决定改善一下你们的生活条件,在这条走廊上,还关着邱会作、江腾蛟、王洪文。从今以后,你们各自的牢房从上午八点打开,到晚上九点再关上。白天你们四个人可以在一起学习,由江腾蛟任你们的学习小组长。走廊上有扑克和象棋,你们可以在一起玩一玩。另外,我们在走廊上放了一台电视机,你们可以看一看电视。”
  这样算是在监狱里面第一次让我们互相见了面。五年了,我们都关在这里,但是谁也没有见过谁。监狱里的管理是相当严密的。
  从外表上看,他们的变化都不算太大。由于分开日久又加心里有顾虑,特别是怕周围安装有窃听器,因此虽然彼此相见,但是大家说话都比较谨慎。邱会作比较积极,几次拉我一起打扑克。
  从感情上讲,我和邱会作是一伙的,但和王洪文、江腾蛟都有些隔阂,特别是对江腾蛟。他是我的老下级,当年为了保护他,我不知道伤了多少脑筋,但是最后他居然背着我和林立果搞到了一起。不是他们搞这一套,空军也不会是这样一个情况,我也不会是这个下场。就这个问题,江腾蛟曾几次向我表示歉意,我想同样身陷囹圄就算了吧。
  王洪文是个小青年,不知道政治斗争的深浅,只会跟着江青和张春桥乱跑。但是他的福气好,混了这么高的职位。他也来向我表示歉意。他说,他在主持军委工作的时候,在空军的问题上搞了我不少的材料,有很多不实之词,很对不起我。我对他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对我来说,已无所谓了。我们当年打长春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孩子。一下子当了接班人,主持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工作,你应该想一想,这个台,你压得住吗?”王洪文说:“想到这些都已经晚了。”
  看得出来,他的确是比较后悔。当时正值夏天,我们的牢房里蚊子比较多,王洪文年轻,每天傍晚就到我的牢房里来帮我打蚊子。他个子高,站在我的铺板上,能用拖把帮助我打房顶上的蚊子,算是来补偿他自己的过失吧。想想也是,他以前那么高的职位,落到这个地步,也是怪可怜的。这是一个特殊时代的产物,并不能完全怪他。
  在那一段时间里,时寒时暖的。王洪文身体不大好,经常头痛,有时候甚至痛得从床上摔下来,为了防止他跌伤,他们在他的房间里铺上了一块地毯。
  我记得,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四个人玩过几次扑克。一开始我和江腾蛟算是一家,邱会作和王洪文算是一家。后来江腾蛟怕出错牌时我骂他,不敢同我一家,就换成了邱会作同我一家。有时,我们几个一起聊一聊天,但是大多数的日子是整日里个人自己看报纸、杂志、听广播,有时也在走廊上散散步。
  一九八一年八月的一天,突然来了一位公安部的副部长。他先找邱会作,继而找江腾蛟,最后又找我谈话。他告诉我说:“中央已经决定,将你们放出秦城,各自安排一个地方,保外就医。安置你的地点是在济南,到了那里可以和陈绥圻住在一起,还可以带一到两户子女,去照顾你们的生活。现在我们正在为你的保外就医做准备工作。过一段时间你就可以出去了。为了保障你的安全,到了济南你可以改一个名字,至于改什么名字,你可以自己考虑一下。”
  我听了以后非常高兴,总算是有出狱这一天了,可以和家里人团聚了。至于改一个名字,我想好了,就叫吴澄清。是我原来叫过的名字,只不过是把“臣”字改为了“澄”字。我改的名字,他们同意了。但是究竟哪一天才能出去,还不知道。这样,我更加度日如年。
  八月五日上午,管理员通知我,下午家属来看我,陈绥垢也一起来。我听了以后,不禁欣喜若狂。十年没有见面了,不知道她变成了什么样子。这十年里,她肯定也遭了罪了。
  我坐立不安地等到了下午,管理员来叫我出去。走过层层铁门,到了接见的房间,看到陈绥圻带着采芹、新潮、仲秋、平原、京秋、巴璀和梦璀,已经在那里等我。一眼看去,陈绥圻已经老了许多,脸显得消瘦,头上也添了不少的白发,像是刚刚从农村回来的样子。我心里难受,眼泪欲出,但是又极力忍住了。他们又带来不少吃的东西,让我边吃边谈。我问陈绥圻是什么时候回到北京的,她告诉我,是前一天下午刚刚回来的。她说,她是七月二十日离开绍兴的农场回到上海的,原想在上海孩子们的舅舅那里住几天,但是得知八月五日下午要来秦城监狱探视,就特地在四号这一天赶回北京,想一起来看一看。话刚刚说到这里,监狱的管理人员就来找陈绥圻,说是秦城监狱的王主任要和她说点事情。
  陈绥圻出去以后,我和孩子们一起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很快。不久,陈绥圻回来了。她告诉我,王主任叫她去商量了一下保外就医的一些事情,有些具体问题,回家以后和孩子们商量一下。她说,等几天再来看我。
  很快,探监的时间到了,管理人员催我回去。十年离别后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匆匆结束了,我的心里不免有些惆怅,但是又没有办法。
  回到牢房不久,邱会作和江腾蛟都来告诉我,说胡敏(邱会作的夫人)和李燕平(江腾蛟的夫人)都来过了,都在作接他们出去的准备。邱会作准备安排在西安,江腾蛟准备安排在太原。
  在这之前,王洪文已经被送到医院里去了。实际上,这次保外就医,只是把我们几个放出去,而对“四人帮”是不放他们出去的。把王洪文送到医院,说是为他治疗,恐怕是为了防止他的精神受到刺激,出问题。
  过了三、四天,陈绥圻和金平原两人又来了。他们先见到王主任,提出了她和孩子们商量后的三点意见:第一、由我的女儿京秋,跟随秦城监狱警备大队的苗政委,一起到济南去看房子;第二、一九八一年七月九日,胡耀邦总书记曾批示,对陈绥圻的问题要重新结论。空军也表示要尽快对她的问题作出结论,这样陈绥圻在北京等一等空军的结论,先由我女儿巴璀陪我到济南住一个月;第三、陈绥圻离开浙江绍兴农场的时候,所有的行李都没有带出来,由我女婿金平原到绍兴农场去,把她的行李运到济南。对这三个问题,王主任都表示了同意。之后,陈绥圻要求再见一见我,王主任也同意了。
  当我第二次见到陈绥圻的时候,她把一切的安排都告诉了我。她还说,公安部的同志告诉她,今后我的生活费是每月一百元,她的生活费也已提高到了一百元,这样每月一共是二百元钱,如果省吃俭用应该也够了。我们到济南安家,公安部可以给一点家具,另外全家人还一共凑了一千多元钱,孩子们说要买一台彩电送到济南去,调剂一下我们的生活。她要我再耐心地等待一下,说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在一起生活了,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要对将来的生活要有信心。
  我听到这些,心里感到了很大的安慰,对未来的生活保障也感到有了着落。时间过得很快,规定探视的时间又到了。从这一天开始,我只身在牢房,每天掰着指头,算着日子。
  大约到了九月七日或八日,首先是邱会作出去了。我有一点着急,为什么还不来接我呢?到了九月十四日,管理人员来通知我了,说已经全部安排好,第二天准备动身去济南。他还对我说,先把我进监狱时扣押的一些物品还给我,叫我去清点一下。
  多年没有带过的手表又还给了我,从此我又可以清楚地知道年、月、日和几点、几分、几秒了。我心里十分高兴。东西倒是一样不缺,只是所有的衣物都被虫子咬得稀烂,没有办法再穿了。

二、出狱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五日早饭以后,管理员告诉我先到公安部。来到外面,看见几辆汽车,陪同我到济南的一共有四人,公安部一位处长,警卫大队的苗政委,一位医生,还有王主任拿着报话机,加上一个警卫班,我们分乘三辆汽车,出了秦城监狱进城。到了公安部的院子里,我见到了新潮、仲秋、京秋、巴璀和梦璀来送我,匆匆见了一面之后,巴璀和我一起上车到北京火车站。
  我们的车直接开到了站台上,上了火车,车就开动了。我和巴璀坐一个软卧包厢,王主任他们四人在另一间包厢。苗政委嘱咐我,不要随便走动,在车厢里看一看外面的景色就可以了,中午吃饭,会让送到我包厢里来的。
  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人间景色了,看到一路上的田野和村庄,让我感到又回到了这个世界上。
  下午四点,车到了济南。山东省公安厅的一位处长和济南市公安局的一位科长来接我们,把我和巴璀一直送到了济南市南郊一个居民楼的二层楼上。我进门一看,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一共四十多平方米,里面已经配备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具。有一张床、两个桌子,还有一个煤气灶、一个蜂窝煤炉子和一套炊具等,看起来他们花了不少的钱,想得真是周到啊!他们告诉我,紧挨着这套房子旁边,还有一套也是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也是给我们的,以后如果有子女来随我们住,那就是给他们准备的。
  进了屋,赵科长给了巴璀一百五十元钱,算是预支一个半月的生活费。之后,他还带着巴璀去买了一些米和蔬菜。办完这些事情,赵科长他们就走了。
  刚才还乱哄哄的小屋里安静了下来。一时之间,我还难以相信,自己是不是真的自由了。当我看到只有女儿在身边,而没有高墙、电网、重重铁门和带枪卫兵的时候,我这才想到,我真的是自由了,又重新生活在虽然十分简陋,但却是自己的家里了!
  第二天,公安部的那位处长和北京来的人都回去了。临走的时候交待我,以后的一切都由济南市公安局的赵科长负责,有什么事情找他们。我的医疗关系安排在省公安厅劳改局医院,这个医院离我住的地方很近,看病比较方便。

三、闲居在济南,全家团圆
  从此以后,我便正式开始了在济南的生活。我从十五岁参加红军那年开始,就是过的集体生活。后来当了红军的干部,饭有人做,水有人烧,就连在监狱里也是如此。到了济南,一切生活都要靠自己,都要从头学起。当时,我饭不会做,水不会烧,对煤气灶这样现代化的东西,就更不知道应该怎样去使用了。发给我的人民币也分不清哪是一块钱,哪是两块钱,幸好有巴璀在,不然的话我真的不知道怎样办才好。全靠巴璀买菜、做饭、烧水、洗衣服、搞卫生来照顾我的生活。
  过了两天,越科长带我到医院去检查身体。刚刚去的时候还好,人们都没有想到我会出现在济南。但是等我检查完身体出来,有人一下子认出了我。一传开,不少人好奇,就来围看我,而且人越来越多,把我和赵科长围了一个水泄不通。赵科长急了,他一边大声呼喊,一边领着我往外挤,好不容易把我和巴璀送上了车。
  经过这一次,我白天基本上不下楼,每天都是在清晨天亮以前和晚上天黑以后,才和巴璀一起出来到室外活动。有时候,我白天在阳台上甩甩手,下面也有不少的人观看。不过围观的群众,态度都很好,不少人对我笑一笑、点点头,但是都不敢说话。
  九月二十三日,金平原从浙江绍兴农场把陈绥圻的行李运到了济南。然后,他用了几天的时间忙前忙后,把家里的房间重新布置了一下,使房间的使用更加合理。
  十月上旬,新潮和京秋从北京来到济南,给我送来了一台十四英寸的彩色电视机。这台电视机是新潮用转业的钱买的。他还告诉我,他正在办手续,准备转业来济南照顾我。从此,这台电视就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可以看新闻,可以看到全国和世界的事情,我基本上是每天看电视到最后预告第二天的节目为止。
  到了十月上旬,已同丈夫一起转业到潍坊的采芹也来济南开会,到了我这里。她带来了不少食品,有鸡大腿、猪肘子等。之后,她和新潮、巴璀几个人忙了好半天,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我这些年来从来没有吃过的丰盛的晚餐。
  十月十五日,巴璀的一个月的假期已经满,和新潮一起回了北京,剩下采芹一个人一面在济南开会,一面照顾我的生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陈绥圻能早一点来济南。但是陈绥圻告诉我说,她已经接到空军的通知,要她十月下旬到空军去看对她的结论,还必须在北京再等几天。
  十月下旬,陈绥圻到空军去看对她的结论。虽然她的结论,已由原来的“敌我矛盾”,改为“人民内部矛盾,”但是里面的不实之词,一点都没有变。她认为,这样的结论不能接受,因此拒绝签字。看来,虽然有党的一贯的政策,有总书记的批示,但是落实政策的阻力还是很大的,因为这里面有很大的个人思怨成分在里面。不过这样僵持也不是办法,于是陈绥圻在十一月十一日交出一份书面意见后,就来到了济南。从此,我们两人一直生活在济南到现在。
  在陈绥圻没有来济南以前,济南市公安局的赵科长对我的事情十分尽职尽责,几乎是每隔几天就来一次,看一看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陈绥圻来到济南以后,赵科长对她说:“你来了我就放心了,照顾老吴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十二月九日,赵科长来向我们传达了我在保外就医期间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可以和家人通信,可以在家里会见亲友;第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济南市活动,外出的时候要有家属和子女陪同;第三、未经过允许,不得探访亲友,不准离开济南市;第四、不准和外国人交谈、接触和通讯;第五、看病不要到医院去,由医生来出诊。住院的时候,要有家属护理。没有家属护理时,由公安部门派人护理。此外,配发的家具要登记。
  以上的这几条,除了看病要医生出诊以外,其它的我都是严格遵守的。我一般看病都是自己到医院去的,因为医院的大夫工作十分繁忙,每次都要求大夫来出诊,也有困难。
  由于生活上的需要,我学会了做饭、烧水、升炉子,有时还炒几个菜。除此之外,打扫卫生、倒垃圾、买菜等,我也样样都自己做。
  我们在支出上精打细算,买一斤肉要分成十块,每次只吃一块。到了月底的收支大抵相当。生活虽然难一些,但是过得还比较充实。
  周围的邻居对我都很好,也很关心我。出门去买菜,他们看到我年纪大,都不要我排队。副食店的同志,把好一点的菜卖给我,对我非常照顾。家里的水龙坏坏了、门锁坏了,邻居们总是主动帮助我修理。每次我们去买煤,看到我们一块块地往楼上抬,邻居们也总是自动地来帮忙。这种种事情,都让我十分感动。
  有一次,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同志在采访我时曾经问我,在济南生活习惯不习惯。我说:“在山东生活,我感觉到比北京好,有人情味。济南的山好、水好、人更好。山东人大多憨厚、豪爽、仗义,好交朋友。”
  很快就到了一九八二年的元旦。这个时候,北京的几个孩子、潍坊的采芹、上海的陈子圻(陈绥圻的哥哥)一家,都提出要到济南来和我们一起过这个春节。我们老两口一算,好家伙,一共是十七口人。这样,吃、住都是一个难题。
  我们把这个情况向赵科长报告了,赵科长答应由他向市公安局的招待所租用被子,再借给我们几个凳子和几块铺板,用来搭床。我们把两间屋子分成男、女宿舍,用借来的凳子和铺板搭成两个大通铺,这样才解决了住的问题。至于吃的,则各自带一点、再买一点。这样一来,问题就不大了。
  到了春节的前两天,各路人马都到了济南,小小的房间,挤得不成样子。但是“人多好过年”,青年人到了一起,说呀笑呀,闹个不停。当时,采芹还从潍坊带来了一台录音机,晚上大家在屋里跳起了交际舞。看到年轻人的活泼、乐观,我也就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囚犯,感到生活虽然艰苦一点,但还是充满了希望。
  十年多的监禁生活以后,这是我第一个愉快、热闹的春节。但愿人长久,花长开,月长圆,全家幸福。过去的一切,就让它像梦一样的过去吧!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5:16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5)



四、我的妻子陈绥圻
  我出狱以后才知道,因为我的问题,我的妻子和孩子全部都受到了株连,没有一个幸免于难。我出来以后,他们的问题也一个一个地逐渐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我的妻子陈绥圻出生于一九二二年十月,原籍浙江余姚,但生在上海,长在上海,求学于上海。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她参加了上海的学生救亡协会,这是上海地下党的外围组织。一九四O年一月经同学介绍入党。一九四一年六月,经上海党组织决定,她到苏北参加了新四军。以后一直跟随新四军三师部队行动,在三师政治部任职。抗战胜利后又随三师到了东北。解放后组建空军时,她也随我调入空军,在空军干部部工作。一九五四年,国防部长彭德怀决定将部队的女同志,除医务、文艺工作人员之外的,统统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陈绥圻也转业到了中国民航总局工作。以后,她在民航总局任生产计划处处长,一直工作到一九六八年,才由军委办事组下令调回空军,任命为我的办公室主任。
  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逮捕的当天晚上,空军政委王辉球到我家里去找陈绥圻谈话,要她和我划清界线,交代和揭发问题,并对陈绥圻进行了隔离审查。与此同时,还把我的几个秘书也都送到了亚非疗养院,由中央专案组进行隔离审查。这样,他们就都完全失去了自由。
  这年的十一月三十日,空军成立了“陈绥圻专案组”,把陈绥圻和巴璀、梦璀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搬到了一幢简陋的小楼里。这之后,又把陈绥圻和两个女儿也隔离开,除了节假日以外不准她们见面。
  陈绥圻被关的地方名为“学习班”,实际上就是一个监狱。她所居住的房间只有八平方米,有六个女看守,一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看管着她。晚上除了不准关灯以外,还有女看守在床边守着。这样的情景是很折磨人的,几乎让她整晚都睡不着觉。平时不谁她出门半步,只在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有半个小时可以到室外去“放风”。房间窗户全部都被封死了,白天也像地牢一样,靠一盏台灯来照明。这样,时间一长,视力下降,眼睛就逐渐看不清了。
  一直到了一九七二年,才经上面同意打开了一扇窗子,房间里才见到了光亮。在这个“学习班”里,她一住就是七年。
  说来也凑巧,一九八二年,在发还我们家被他们没收的书籍时,里面夹杂着十几个笔记本,一看才知道是看守陈绥圻的人员写的值班日记。笔记本里篇篇都是这样的记录:“7:20(陈)吃饭,7:40吃光,收拾了一下东西。8:00开始学习。8:25泡了饭,7:40吃光,收拾了一下东西。8:00开始学习。8:25泡一杯茶,一边喝,一边看报书。10:05在椅子上想问题,一直到吃午饭。1:05睡觉。3:00起床。4:05点眼药,4:45继续学习,5:45在椅子休息,过了一会,又继续学习。6:35吃晚饭,收拾了一下,继续学习。9:40在床上休息,躺了一会没有睡着。10:20看电视的回来把她吵醒了,她好像是生气地猛一翻身。10:50睡着,打了一小会儿呼噜。11:20翻身,又好一会儿没有睡着。12:00以后又睡不大着,总的上半夜没有睡好,下半夜睡得好。2:25翻身,2:37动了一下,3:00起来上厕所,躺下就打起呼噜来。3:10可能是睡熟了,拆掉了半截被子。3:40翻身,3:53翻身,不一会就打起呼噜来。4:35翻身。4:37起来上厕所。5:00打呼噜声音比较响,到5:17翻身,呼噜也停止了,随后就一直没有睡着,有时翻身,有时睁睁眼。6:40起床,上了十分钟厕所,就开始洗漱。”
  七年来,看守陈绥圻的人员一共换了几十个,国家花了大把的钞票。可每天都是这样的记录,也真是太精心也太可惜了!
  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审查了长达七年的时间,可审查来审查去也没有审查出来什么问题。为了结案,专案组东拼西凑,于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给陈绥圻下了一个结论。现将这个结论照录如下:
  经查证核实,陈绥圻是林彪死党,积极参与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阴谋活动。
  一、一九六八年四月以后,连续五次给林彪、叶群写效忠信。一九七O年五月十三日叶群同黄、吴、李、邱同游长城,陈绥圻也参加了。
  二、、无耻吹捧林立果,大造反革命舆论。一九七O年在空军司令部二级部长以上的会议上,林立果作“讲用”报告结束后,陈绥圻带领喊口号:“向林立果学习,向林立果致敬”等。
  三、积极参加为林家“选美”的活动。
  四、为吴法宪炮制假检讨,把林彪反党集团在庐山会议上有预谋、有组织、有纲领的向党进攻,说成是偶然事件。把吴法宪同陈伯达的勾结说成是“上当受骗”,极力为吴法宪开脱,对抗毛主席、党中央。
  五、九一三事件后,坚持反动立场,掩盖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
  经与空军党委研究决定,陈绥圻罪行严重,属于敌我矛盾,应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军籍,交军委空军送原籍监督劳动。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他们又在空军体育馆召开批判大会,一共有空军机关、民航、北空、空军学院等单位三千四百人到会。他们把陈绥圻押在体育场的中央,批判会议开得轰轰烈烈,很像是“文化大革命”初期的那种“喷气式”的群众批斗大会。但是这已经不是什么群众运动,而是空军党委主持的会议。
  在批判大会前,主持人就向陈绥圻宣布:“今天批判你,没有你说话的权利。在会议上你要老老实实地听取群众的批判,如果你说话,就将对你严加惩处。”
  批判大会以后,空军有关人员于八月二十五日将陈绥圻押送到浙江绍兴县虎山茶牧场。这个时候,陈绥圻已五十五岁,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
  临离开北京之前,专案组的人告诉陈绥圻,领导上批给她两千元安置费。陈绥圻要求说,孩子还小,生活没有着落,是不是可以把这笔钱留给孩子们生活。答复说,这是去农场生活的费用,不能留下。最后陈绥圻再三恳求留下二、三百元给孩子们,才总算是同意了。
  龙虎山茶牧场离绍兴县城十五里,满是红土的山上,到处都裁种着茶树。另外,场内还有一部分稻田和菜地。龙虎山茶牧场下面分了几个生产队,各个生产队里除了有生产工人、下乡知识青年以外,还有一些下放来的“右派分子”。
  茶牧场所在地是个雷区,在陈绥圻到这个茶牧场的前一年,有一次雷声轰鸣,雷电击穿了一间房子,打死了一个“右派分子”,还打伤了两个下乡的知识青年。那个“右派分子”是发配来茶牧场劳动,没有人知道他的亲属在哪里,只好草草就地掩埋了。所以一到雷雨季节大家都很紧张。
  陈绥圻住在半山坡的两排砖房,是为知识青年修建的,也给了陈绥圻一间,场里找了两个女青年和陈绥圻住在一起,监视陈绥圻的活动。一开始,场里给她每月生活费四十元,后来又增加到五十元。
  在农场,一到夏天,蚊虫肆虐,特别是有一种小咬,最是利害,被它咬了后,不几天脸都肿了。另外,劳动也非常艰苦,尤其是七月底的“双抢”(抢种、抢收)大忙季节,时值三伏盛暑,火辣辣的太阳晒下来,身上就像着火了一样,双脚泡在晒得发烫的水里,腿上还有蚂蝗叮咬。每天都是早上四、五点钟出工,晚上八、九点才收工回家。
  一开始,陈绥圻也同大家一样到田里去劳动,后来茶牧场的领导看到陈绥圻的年龄既大,身体也不好,为了照顾她的身体,分配她在蔬菜队里劳动。这样,她才很少下农田了。
  陈绥圻到了绍兴以后,孩子们就不断跑去看望,他们看到母亲身处这样艰苦的环境之中,非常痛心。特别是巴璀,一见到陈绥圻以后就抱头痛哭,说:“妈妈,你这样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
  到农场的时间长了,陈绥圻和大家逐渐熟悉起来,农场里的工人和知识青年,经常主动帮助陈绥圻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她在农场,首先遇到的困难是自己做饭的问题。由于她是单身一人,无法砌炉灶,更无法自己去砍柴烧,只能买一个小煤油炉。这样,除了在食堂买一点饭菜外,自己有时也做一点,可以省几个钱。当时农村的煤油是定量供应的,不够用。于是,有的小青年就依靠关系,给陈绥圻弄来了几十斤煤球,又帮她买了一个小煤球炉子。这一下,就解决了做饭的大问题。
  又如每年过春节时,家家都要用晚米去换一点年糕吃,一换就是好几十斤。陈绥圻一个人背不动,那些小青年个个都愿意给她帮忙。另外,想炒一点菜没有油,想到城里买一点食品又没有粮票等等,这些都全靠农场的工人和知识青年帮忙。同样,陈绥圻也利用各种时间帮助知识青年学习英语,补习文化课,相互之间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
  陈绥圻是在农场听广播的时候,听到要公审“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当时她感到十分意外,因为她十分清楚,黄、吴、李、邱并不知道林彪出逃和林立果“小舰队”的事情,也没有参与这些活动。应该说,他们的“问题”都只是“路线斗争”问题,而“文化革命”这样的路线问题,牵涉的人就太多了,不是能用审判来解决的。
  陈绥圻还告诉我,公审时,她听到辩护律师辩护说,黄、吴、李、邱和“九一三事件”无关,就以为我将会被释放,因为我们是因为“九一三事件”才被逮捕的,而“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则是“路线斗争”和“政治问题”了。既然问题已经澄清,就应该将我们释放。但她没有想到,我们却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其它问题而获重罪,被判刑。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她认为公审也是件好事,原来群众并不了解黄、吴、李、邱究竟有什么问题,这一来至少是把一些问题在群众中间澄清了。如所谓的“林彪的南下另立中央”、出逃、“谋害毛泽东”等,与黄、吴、李、邱都无直接关系。这都是在报纸上公布了的。其它的问题,留待以后再说吧。
  我们被判决不久,中央很快作出决定,让我们几个保外就医。一九八一年七月,空军派人到农场找陈绥圻谈话,告诉她说,中央已经批准我保外就医。这件事情完全出乎陈绥圻的意料,想不到中央这么快就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她真是喜出望外。
  一九八一年的七月下旬,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的女儿京秋放假到了龙虎山茶牧场,她告诉陈绥圻说,她和新潮在北京通过炮兵副司令员吴信泉,找到了黄克诚的爱人唐棣华,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了一个报告,要求批准陈绥圻到上海治病。来农场之前,她又给黄克诚的秘书打了电话,询问报告的情况,秘书答复说,中纪委已经批准陈绥圻到上海去治病。因此,这次她来到农场,是要带陈绥圻去上海的。第二天,京秋就去同龙虎山茶牧场领导协商。几天以后,场里领导来通知陈绥圻,可以去上海看病。她就和京秋一起,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于七月二十七日离开绍兴到达上海。
  离开绍兴前,陈绥圻给在上海的哥哥发了封电报,告诉他来上海的车次和时间。可没想到,后来却没有买到那趟车的车票,只能乘坐稍后的一趟车到上海。在她及京秋到达上海时,原以为来接站的侄子陈天生、陈复生他们已经回去了,不料刚刚出站,就见到天生他们一家还在那里等候,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天生他们告诉姑姑说,第一趟车是晚上七点多到站的,但是他们找遍了也不见人影,估计可能是买不到车票,就决心再等一趟车,反正是接不到人就不走。
  陈绥圻和京秋一起,在上海住了大概有个把星期。这时新潮从北京连续发来两封电报,说是公安部已经同意他们八月五日再去秦城监狱探望父亲,已经把陈绥圻列入了探亲名单,要陈绥圻一定在八月四日以前赶回北京,以便一同去秦城监狱。她就和京秋立即买了去北京的车票。她们走后,浙江省公安厅也派人来到天生家里,通知陈绥圻尽快回北京,但她已经走了。
  八月四日下午,陈绥圻回到北京。她来到几个孩子住的广安门附近一个空军的家属院。进去一看,几个女孩子合住在一间破旧的小屋,新潮住的屋子则是唐山大地震时搭的一个地震棚。屋子里面,只有几件破旧的家具,完全是一个贫民家庭的样子。见了孩子们这样的处境,陈绥圻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但是孩子们十分兴奋。邻居们也来劝慰说:“你还伤什么心,看到这些孩子,应该高兴才是。虽然父母不在家,但是他们个个都很争气。有父母的孩子们又怎么样呢?这些孩子知道节俭,有时买一个烧饼,就着啃一根黄瓜,就算是一顿饭。多好的孩子们呀!”
  第二天,她就和孩子们一起,到秦城监狱来看我。
  第三天,她又去了空军大院,要求对她的问题重新作出结论。空军“两案办公室”的同志接待了她,他们告诉陈绥圻说,胡耀邦总书记已经有了批示,他们会抓紧时间办理的。他们还告诉陈绥圻,她的生活费用以后每月提高到一百元,并当场发给了她两个月的生活费二百元。回家以后,陈绥圻把这些情况告诉了孩子们,跟他们一起商量到济南安家的问题。
  次日早上起来,梦璀告诉陈绥圻说:“妈妈,昨天晚上我高兴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大票子(当时人民币面额最大的是十元),我们买一点香蕉吃吧。”听了小女儿的这个话,陈绥圻不禁心里一阵心酸。她立即上街买了一些香蕉,对孩子们说:“你们一人一个,尝尝吧。等以后条件好了,再多买一点。”
  过了几天,陈绥圻才知道这几年孩子们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新潮转业以后,空军一定要把他分配到湖北农场,这不符合当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为此他在北京上访了三年。这三年,别说收入,就连粮票也是一斤没有。巴璀下乡插队,梦璀在中专学习,都没有收入。因此五个孩子基本上都靠仲秋、京秋在各自农场的三十多元工资费,加上梦璀二十元的生活费维持。每月仅仅才八十元钱,要维持五个人的生活,的确是非常的不容易。但是他们精打细算,彼此谦让,平时就把钱放在一个抽屉里,谁需要买什么东西就自己去拿,从来就没有人为了钱而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得知了这些情况以后,陈绥圻的心中得到了很大的安慰。
  陈绥圻到达济南后,她除了专心照顾我的生活以外,也一直在集中精力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想尽快解决自己的问题。早在一九七九年陈绥圻还在龙虎山茶牧场的时候,她就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一个申诉报告,请求中央重新考虑自己是“林彪死党”的结论,以及开除党籍、开除军籍的决定,请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一九八一年七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陈绥圻的问题作了重新结论的批示。根据这一批示精神和一九八二年中央九号文件精神,空军“两案办公室”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一九八二年三月、一九八三年七月和一九八八年四月,先后四次对陈绥圻的结论作了复议,并四次派人来与陈绥圻见面。陈绥圻对前三次结论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出于各种考虑,在一九八八年四月的第四次复议上签了字。空军纪委随即对她作出了“犯了严重错误,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的结论。
  从受到审查之日起到这时,陈绥圻被停止党的组织生活已经十七年。远远超过了留党察看两年的时间。因此在宣布处分的同时,又恢复了她的党籍。随后,陈绥圻又主动交了十多年的党费。
  一九九二的八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了《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规定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的时间从一九八八年算起。同时,还转发了由军委江泽民主席签发的《关于授予陈绥圻同志功勋荣誉章的命令》。
  到了这个时候,前后经过了二十一年,陈绥圻的问题才总算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在这里,我和陈绥圻对原空军一些领导人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做法感到不理解,对后来参与多次复议解决陈绥圻问题的军委领导、空军领导和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应该慎重处理人的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合情理,才能得人心。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5:38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6)



五、我的儿女们
  我一共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和一个养女,他们是儿子吴新潮,女儿吴仲秋、吴京秋(后改名金秋)、吴巴璀、吴梦璀,养女陈采芹。
  陈采芹是我妻子陈绥圻哥哥陈子圻的大女儿。一九五O年,陈绥圻的母亲来北京随我们一起住时,采芹也随祖母来到我家,当时还没上小学。一九五三年陈绥圻的母亲病逝,临终时嘱咐我们,要我们把采芹收为养女,把她抚养成人。这样,按照陈绥圻母亲的遗愿,采芹以后就一直留在我们这里,并在我们家里长大,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一九六七年,采芹在空军西安技术学院毕业,分配到空军第三研究所工作。
  一九七O年底,经人介绍,采芹同总政秘书处的高瑞荣相识而结婚,后生有一女叫高建平。高瑞荣原是总政副主任田维新的秘书,人很能干,文笔也很好。“九一三事件”以后,因受到我的牵连,在被审查一段时间以后,夫妻俩被转业到高瑞荣的潍坊老家工作。小高在市农委当秘书,采芹在无线电厂当工程师。由于小高因受到我的牵连而被迫转业,心中不平,经常喝一点闷酒。再加上肝脏本来就不好,他突然得了亚急性肝坏死。
  一九八四年的春节刚过,我就接到采芹的来信,说高瑞荣病重。不久又接到来信,说高瑞荣已经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非常难过,一个非常有才气、有前途的青年,就这样因为政治斗争而送了性命。
  我和陈绥圻商量,要她到潍坊去一次,安慰安慰采芹。对于采芹今后的个人问题,第一步先设法把她调到济南来,然后再设法解决其它个人的问题。这样,我们先请求山东省委组织部帮助,将采芹调来济南,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山东公司工作。至于她的个人问题,采芹说要为高瑞荣守孝三年。直到一九八八年,她才和山东省体委的罗焕庭成婚,终于又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我的儿子吴新潮,一九四八年在东北出生,当时正值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翻过山顶,迎接新的革命高潮》的社论,所以我们给他起名叫“新潮”。小的时候一直随军,从东北一直到广西,然后再随我们来到北京。
  新潮本应一九六六年七月毕业于北京八中,但是赶上了“文化大革命”,全国高等院校的统一考试被停止,就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当“文革”初起,红卫兵运动席卷全国时,新潮不顾我们的反对,与几个同学外出串联,结果在外面染上了肝炎。
  一九六八年全军第一次恢复征兵,我们在新潮的一再要求下,给他办理了参军手续。参军后,他希望能得到一次实战锻炼的机会。鉴于当时中越边境比较紧张,他就到了中越边境正在参加轮战的空三师九大队,参加了抗美援越的战斗并入了党。一九六九年轮战部队回到内地,新潮又调到了空军第十二师,最后又调到了沈阳飞机制造厂,在研制垂直起落飞机的办公室任军代表。
  “九一三事件”发生的时候,新潮正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在不知道任何事情的情况下,他突然被隔离审查。同时在沈空机关因“九一三事件”而被隔离的,有沈空司令员王毓淮、参谋长莫阳等大大小小的干部五十多人,还有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的儿子和侄女婿。在这五十人里,新潮是最小的一个。当时整个空军部队人心惶惶,谁都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被人抓进去。新潮看到,沈空党办副主任前一天还在盛气凌人地抓别人,转过脸来自己也在第二天被抓了起来。沈空实际上是林立果没怎么插手的地区之一,但也还有如此大的审查规模,由此可以想象得到,其它空军部队是怎样了。
  沈空把新潮关在地下室里,由一些干部和战士看押。整天交代问题,每天只让他到外面去放一次“风”。就这样,新潮在地下室里过了大半年。由于整日不见阳光,把他的眼睛都搞坏了。在地下室关到了第二年的五月,他们才把新潮转移到一个里面关满了人的招待所,这才使他的生活条件有了一些改善。
  一直到一九七二年十月,当初被隔离审查的人差不多都被放出去了,招待所里没剩下了几个人,于是他们又把新潮和沈空党办主任转移到了沈阳军区。为他的事,沈阳军区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专案组,一个专案组里面干部就有五、六个。
  在沈阳军区,新潮被他们审来审去,又审查了一年多,还是没有审查出什么问题来。一九七三的五月,经王洪文批示,沈阳军区又将新潮押解到北京,交空军审查。据新潮说,他离开沈阳的那一天,在车站押送和交接的,有空军来的,也有沈阳军区和沈空的,一共有十七、八人,好不壮观。在从沈阳到北京的火车上,空军来的三个干部和新潮坐一个软卧包厢,这还是新潮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到了北京以后,空军来的人把新潮带上一辆装着窗帘的小车。然后,他们坐着这辆小车,七转八转地来到了空军学院,将新潮关在院内十三号楼里。关新潮的那间屋子,所有的窗户全部被堵死,不让里面的人能看见外面。他们还给新潮规定: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上厕所不准关门。就这样关过来关过去,也没能让新潮交代出什么事情来。连我都不知道林立果在干什么,新潮又能知道什么呢?
  一九七五年,经当时的空军政委XXX批准,将新潮送到陕西省大荔县兰空农场监督劳动改造,特地将新潮放到了他曾经下放劳动的生产队,真是父债子偿。
  一九七八年,经当时的空军主要领导人XXX批准,将新潮转业,特别注明要安排到最艰苦的地方锻炼,根据这一批示,湖北省将新潮安排到了京山县九汤山国营农场。
  以后,新潮的同学,陈毅元帅的儿子陈小鲁,亲自向当时的湖北省委书记陈丕显保荐,由陈丕显书记批准,才安排到了京山县农机厂。但是,这样的安排,仍然是不符合当时国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的。新潮不同意,就回到北京,准备上访。他跟几个妹妹们一起挤在一间破旧平房里。由于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沙市,在北京的他既无户口,又无工作,更无任何收入。
  在这期间,军纪委书记黄克诚和我的老战友军委炮兵副司令吴信泉,曾亲自向空军交涉,希望按照有关政策安排新潮的转业,不要株连子女,遭到当时空军领导的拒绝。这样,因为我的缘故,儿子新潮先后被隔离审查、劳动改造达八年之久。
  一直到一九八一年,经胡耀邦的批示,新潮的问题才得到了最后的解决。有了胡耀邦的批示,空军为吴新潮第二次办理了转业手续,补发了被扣下的三年的工资,并对原有的结论,一律予以取消。以后,由山东省委李子超副书记批准,新潮调到了山东艺术学院安排了工作。
  我的大女儿仲秋和二女儿京秋,因为我的牵连,一九七三年以后都从部队复员当了农场工人。仲秋原来是学医的,却被分配到北京昌平县北郊农场当了一名钳工;京秋是学外语的,却被分配到北京良乡蚕种场当工人。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以后,京秋先后于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两次报名参加考试,虽然考分都很高,但因为我的问题,不能被学校录取。不得已,第二次参加高考并且得知未被录取后,京秋和兄弟姐妹们,分别向中央领导和报社写信反映情况,最后经当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胡耀邦批示,她才终于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仲秋也是在一九七九年经胡耀邦批示,才恢复了她医生的本行工作,调到北京内燃机总厂职工医院。
  我和陈绥圻被收审以后,还在上初中和小学的三女儿巴璀、四女儿梦璀,就开始了独立生活。当时,她们分别只有十四岁和十一岁。靠着每月八元钱的伙食费,她们每天在空军的食堂就餐。星期天食堂不开伙,她们就只好随便买点东西充饥。这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受尽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在十年没有父母和任何亲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过着艰苦的生活。真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她们是怎样过来的。
  好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衷心地希望这样的日子不再有,希望我们的子孙后代永远不再经历我们这一代人所经历过的痛苦和磨难!
  由于“九一三”事件,空军、全军以至全国受到牵连的人究竟有多少,我无法知道,有人说有军以上职务的人被立案审查的有八百多人,全军受到审查牵连的达到几十万人。这是我军有史以来受到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清洗。当年张国焘的出走没有牵连到任何人。但是林彪事件,却对我军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受到株连的人不计其数,对无数受到伤害的人们,我表示深深的同情,也感到无限感慨!连我都不知道“两谋”,更不用说他们了。是不是不需要株连这么多的人,是不是可以团结和解脱更多的人,是不是不必要把这几十万人打到对立面去?这是后话。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6:05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7)



写在最后的话:对“判决书”的一些看法
  自从一九八一年九月“保外就医”到济南以后,一转眼已经有十多年了。一九八七的九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公安厅派人来到我家,送来了国务院公安部颁发的“释放证书”。由于我当时还居住的济南市所属的七里山小区,就让我到市中区派出所申报户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到一九九三年九月,“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告结束。从此,我就应该开始享受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以后我迁入历下区,住在省委第一干休所。我记得,在济南市历下区的一次基层选举时,有关部门给我发了选民证,还专门派车来接我去参加了投票选举,在场的记者还给我照了相。
  在济南期间,我对“判决书”上所认定的有关我的“反革命罪行”,经过反复回忆与思考,认为有必要提出我个人的意见。至于这些意见正确与否,留待史家与后人去评说。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给我下了“判决书”,对我判决如下:
  一、本庭确认,以林彪首的反革命集团和以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都是以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的反革命集团。
  二、本庭确认,十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如下:
  被告人吴法宪,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吴法宪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
  一九六六年八月,吴法宪受林彪的指使,于九月三日写了诬陷贺龙在空军阴谋夺权的材料送给林彪。一九六八年八月,吴法宪伙同黄永胜捏造事实,诬陷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吴法宪在空军诬陷一些领导干部要“夺权”,批判关押、迫害空军干部和群众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授刘善本被迫害致死。
  一九六九年十月,吴法宪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使林立果得以组织成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基本力量“联合舰队”。
  被告人吴法宪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
  根据以上的这些所谓“证据”和“罪行”,特别法庭判处我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力五年。
  对于“特别法庭”认定我犯的这些“反革命罪行”,我认为事实根据不足。对此,我的申诉如下:



一、关于“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的问题
  “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这是“判决书”给我定的性。我认为,这不是事实。
  众所周知,从法律上讲,犯罪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是犯罪主休,二是主观动机,三是实施行为,四是客观后果,缺乏其中的一项,就不能称其为犯罪。在一九九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之前,“反革命罪”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而且也是应用最为普遍的一项罪名。但即使是“反革命罪”,也应该具备四个基本的犯罪要素,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是犯罪。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不要说实施行为和客观后果,就是最重要的主观动机这一项,也跟我丝毫沾不上边。
  第一、我从十五岁起参加革命,六十多年来,跟随党、跟随党领导的军队、跟随毛泽东,出生入死,转战南北,为建设人民解放军、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奋斗一生。一直到现在,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要反对党,更不要说反对我为之奋斗一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了。说我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强加于人的不实之辞!六十多年来,没有任何人、任何证据、任何言行能够说明,我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动机和目的。从一九七一年“九一三事件”到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向我出示过这样的证据。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
  相反,这几十年来,我是一直拥护党、拥护毛主席的,对党中央、对毛主度坚信不移,从来没有过任何的动摇。直到这几年我反思自己走过的路才感到,正是因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贯彻了毛泽东的指示,才犯了各种各样的错误。
  第二、判决书说我“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也根本不是事实。
  先说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问题。不错,林彪在我们党内曾经到过很高的位置,拥有很大的权力。当年,他身为中共中央唯一的副主席、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党章上明文规定的接班人,所拥有的,就算不是“最高权力”,也是“次高的权力”了。但这些权力,都不是林彪夺来的。林彪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地位,我认为主要是两点。
  首先是由于他为中国革命立下了巨大功绩。几十年来,在井冈山《吴法宪回忆录》(47)创建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在长征中、在抗日战争中、在解放战争中,林彪为新中国的建立,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解放军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方面我已经看到了很多书籍和文章,有许多客观的描写和论述。因为林彪的出逃而否定这些,起码不是历史唯物主义。
  其次,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赏识和一手提拔分不开的。从井冈山《吴法宪回忆录》(47)起,林彪就一直在毛主席的赏识和提拔下,不断高升。一九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毛泽东解除彭德怀职务后,亲自提名林彪为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兼国防部长,让他出来主持军队工作。一九六六年八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毛主席决定把刘少奇拉下马,周恩来亲自要我派飞机把林彪接到北京,由毛主席亲自提名,使林彪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和事实上的接班人。“九大”期间,毛主席决定在党章中明确写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一切,都不是林彪夺权得来的,而是毛主席亲自选择和安排的。
  如果所说的“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是指一九七O年庐山会议期间我们主张设国家主席的意见,这就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现重申如下:
  1、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林彪本人想当国家主席,相反,林彪几次说过他本人无意当国家主席。再说当时的国家主席也不是最高权力,毛泽东本人担任的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才是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事实上,国家主席只不过是一个名誉上的国家元首,刘少奇担任这个职务多年,还不是被毛泽东说打倒就打倒了。再有,“文革”期间,担任国家代主席的是董必武,但他当时的排名却远远在林彪的后面。林彪已经是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和党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还有必要冒着和毛泽东对抗的风险,拿着实权支争一个虚权吗?
  2、不论是从当时看,还是从现在来看,林彪和我们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意见起码不能说是犯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早在一九八二年就曾说过:“设国家主席是我国一九五四年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在十年动乱不正常的情况下,把设国家主席的规定取消了。本来,对国家主席制度来说,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国家主席都是不可缺少的。”王德祥先生在《试论我国国家主席制度》一文中也说:“从一九六六年以后,由于十年动乱,国家主席被迫停止了活动,当时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被迫害而死。一九七五年修改宪法时,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制度,使我国元首制度处于不明确的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一九七八年《宪法》仍然坚持不设国家主席的决定。这两部宪法在设置国家主席的问题上的指导思想都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把设国家主席看作是一种人为的结果,这就不能不给我国机构设置带来消极的影响。
  我想,林彪之所以坚持设国家主席,是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国家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已经结束。他只认为,一个泱泱大国需要设立国家主席职位,不设国家主席则“名不正、言不顺”,不像一个正常的国家。坚持设国家主席,即便当时不合毛主席的心意,也只是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并不违反党纪国法,何罪之有?到了一九八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里,不是又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而且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吗?这不是充分说明,我们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意见是正确的吗?!
  3、就算是林彪想当国家主席,通过正当的竞争、竞选来争取,这也应该是一个党员、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绝不是什么犯罪行为。自建国以来,有哪一部法律法规,或者我们党的哪一部党章,曾经规定过想当国家主席就是犯罪,就是违反党章?所以说,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把想当国家主席作为一种“罪行”,都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如果说的“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这件事,是指林彪“谋害毛泽东”和“另立中央”,那么就请拿出有力的证据来。从一九七一年“九一三事件”以来,我十分希望看到,但是一直没有看到过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林彪直接策划了“政变”和“谋害毛主席”的行动。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不是说林立果、周宇驰他们的活动的证据,而是指直接证实林彪个人直接指挥和策划的证据),为什么一直不让我们看到?直到今天,林彪是不是直接策划和指挥了这样一个“政变”,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迷。
  至于我自己,就更是既没有参与也丝毫不知道这一个所谓的“政变”。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得很多,不需要再在这里多说了。当年的确有人想将这个“罪名”扣在我们的头上,但查来查去也没查出什么确切的证据,最后只好放弃了这个企图。在审判即将结束时,《人民日报》曾经简要刊登过我的辩护律师的发言。他已经明确说明:“吴法宪和林立果的反革命政变以及谋害毛主席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律师的话不属实,如果当时没有经过中央的认可,是不会登在《人民日报》上的。另外,在当时参加审判工作的总政部的图门,也谈到:“黄、吴、李、邱参与或知道‘571’工程纪要,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和谋害毛主席的罪证没有查到。”(见肖思科《超级审判》一书)
  说到我这个人,不要说去夺取“最高权力”,就是一般的权力,也从来没有夺过。我在空军的任职,包括空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空军政治委员、空军司令员,以至后来的副总参谋长、军委办事组副组长、中央文革碰头会会议成员,都是党中央、中央军委任命的,都有毛泽东签署的文件,都不是我夺来的。至于中央政治局委员,那是“九大”全体代表按照程序选出来的,也不是我夺来的。
  其实,说到夺权,在“文化大革命”中,只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号召过在全国的夺权。相反,由于林彪、老帅们和我们的反对,在军队中,除了一些文艺团体和部队院校以外,任何军事机关和部队都没有夺过权。我们不仅从来没有号召过夺权,也从来没有夺过什么权。而毛泽东所号召的全面夺权,那是有大量事实和根据的。凡是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是毛主席、党中央批准夺权的。
  第三、“判决书”里说我“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那更是无稽之谈。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所参加的只有三个组织—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军委办事组和空军党委。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和军委办事组,那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组织领导的机构,不是我们组织领导的“反革命集团”。在“文革”中,无论是中央文革碰头会,还是军委办事组,都是在毛泽东和周恩来的领导下工作的。而空军党委,更是一直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除此以外,我就再也没有组织和领导过什么集团了。
  至于林立果的“小舰队”,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自然也就更说不上“组织和领导”了。事实上,在“审判”过程的调查中,他们也从多方面证实了这一点,最后不得不承认“吴法宪和林立果的反革命政变以及谋害毛主席没有直接关系”。
  在同林彪的关系上,我是林彪的老部下,同林彪的个人关系比较密切,这些我都不否认。但我同林彪的关系,主要是工作关系。林彪这个人,生性孤僻,从不拉个人关系,同他见面,除了谈工作,没有别的好谈的,他也不会跟你谈别的。林彪当时是党中央副主席,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是写上了党章的接班人,是我在工作上的直接领导和上级,党的组织原则规定下级服从上级。由于我的思想水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超越这个框框的。事实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触中,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有关反对毛主席的只言片语,更不要说是有关“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搞政变”这样的事情。
  “九一三事件”之前,中央对我们在庐山会议上的“问题”已经作过了结论。一九七一年四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黄永胜、我、李作鹏、邱会作受到了批判。会议总结时,周恩来代表中央指出:“黄、吴、李、邱在政治上是犯了‘方向路线错误’,组织上是犯了‘宗派主义’的错误。”此后一直到“九一三事件”,我都是小心翼翼,没有犯过任何错误,而且在把我们打成“反革命”不可,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二、关于“诬陷贺龙和罗瑞卿”的问题
  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有错误,我一生都将悔恨和反思。但在这个问题上,我有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贺龙的材料是根据成钧、傅伟作、黄立清和廖冠贤四个人的揭发整理的,不是我个人编造的。
  第二、一九六八年八月,黄永胜和我在报告中说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当然是错误的,不过在此之前的一九六八年三月和四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成立浙江、江苏、宁夏、安徽等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批复中,已经把罗瑞卿正式说成是“反革命分子了”,所以罗瑞卿的这顶帽子是中央戴上的,并不是黄永胜和我给他戴上的。而且,如果说在“文革”中的报告中或言论中对当时受迫害的领导同志有过类似的不敬语言,就是“反革命罪”的话,难逃“法网”的应该不止是我们几个,大概是不计其数。
  第三、关于贺龙和罗瑞卿遭受迫害的问题,我认为主要的责任在毛泽东,以及林彪、周恩来等人,因为这些问题是他们所决策的,主要的安排也是他们所决定的。这样的问题,绝不是黄永胜和我这样的人,甚至也不是林彪和周恩来所能够决定的。在贺龙和罗瑞卿被打倒以后,两个专案组基本上都是由周恩来全面负责的,不能只追究我们的问题。
  现在不是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不是说“共产党人最讲认真”吗,为什么这里就不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呢?如果一定要用法庭形式来解决党内斗争,那“犯罪”的应该不光是我们几个,因为在几十年的党内残酷斗争过程中,很难找出几个没有整过别人的党内干部。据我的回忆,由毛泽东、周恩来亲自批示、审问、画过圈的贺龙,罗瑞卿和其他人的专案组的报告,也为数不少。不能说牵连到我们的都是“反革命犯罪”,牵连到毛主席的就都是“失误”,牵连到周恩来的就都是“违心的”。
  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管牵涉到谁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对。我在一本关于这次审判的书里,看到当时领导这次审判的人是这样讲的:“也不能不承认毛主席、周恩来有错误,但毛主席和周总理是好人犯错误,他们(指被审判的人)是坏人办坏事!”(见肖恩科《超级审判》上册,218页)用这样的原则来审判我们,对我们还能公平吗?这样的规定起码是好几个准绳嘛!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因人而异、几个标准,这样是极不公平,也是不能服人的。
  这里我想说两句:“文化大革命”中,在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央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迫害的问题上,毛泽东及周恩来应当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毛泽东是决策者,而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说是我们几个人,就是包括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在内,对此都不是说了算的。



三、关于“在空军诬陷一些领导干部要‘夺权’,批准关押、迫害干部和群众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的问题。
  首先,作为当时空军的主要负责人,我对他们的遭遇负有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对顾前和刘善本的死,我更是深感内疚。因为,对那场运动给空军所带来的灾难,我负领导责任。但像顾前和刘善本这样具体问题的产生,并不是由于我个人对他们的“诬陷”所致。这个问题,有空军各级党委的文件报告摆在那里,完全可以去查,看看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主要和直接的责任。在“文化大革命”这场运动中发生的问题,不能由我个人来负全部的责任,特别是负直接的责任。对“判决书”中所说的那一百七十四人,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也没有利用职权对他们进行过直接的迫害。他们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这主要是当时全党、全国搞运动的结果。
  “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一场大规模群众运动,当时不仅仅是空军,全军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野战军,都同样开展了这场运动,都有大批的干部、群众受到迫害。据统计,全军共有八万人受到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也就是说,即使按照他们的说法,空军中因我而受到迫害有一百七十四人,那也只占其中的百分之零点二,其余近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责任,七万九千八百多人受到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的责任,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每一个有人受到迫害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不是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呢?
  我从一些资料上了解到,据不完全的统计,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全国共有七十三万人遭到诬陷迫害,其中有三万四千八百人被迫害致死,全国每一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有二万六千零七十一受到迫害,平均有一千二百四十二人被迫害致死,有些还死得很惨,例如辽宁省的张志新等。这些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是不是每一个省、市、自治区的第一书记,都应该负刑事责任?如果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和每个单位的负责人都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呢?
  说到底,是不是毛泽东、中共中央也应该对批准关押迫害各级干部承担刑事责任,对全国受到迫害的七十三万人和被迫害致死的三万四千八百人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是主要的责任呢?
  据我所知,包括“延安整风”在内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整死过人。比如说“反右斗争”,死的人就不少,而且很多人死得还很惨,都是罪不当死的。再比如,对我们“林彪集团”的审查过程中,被整的军以上干部就有八百多人,一些人还被整死了。像我们空军的副司令员曾国华中将,大渡河的十七勇士之一,就在这次的“学习班”里被整死了。曾国华究竟有什么问题,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看到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对这些人的挨整和曾国华等人的死,是不是也应该追究一下有些人的刑事责任呢?
  至于说到对空军的刘震、成钧等人处理,我在前面的“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一节已经很清楚地说过了,说他们夺权并不是我所说的,而是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叶剑说向林彪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情况时说的,而后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由刘少奇定案的。中央军委常委会议上,包括贺龙在内的几位老帅都对这一定案表示了赞同。我说的这些情况,都有案可查,并非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事。
  以上我所说的这些话,绝不是想要为自己推卸责任,如果是我的责任也不可能推卸得掉。我只是想说:在“文化大革命”打击迫害干部的这个问题上,从毛主席,党中央到下面的基层领导,在文化大革命打击迫害干部的问题上都有错误,大家都应当承担责任,接受教训,该谁负责就应该由谁来负责,不能只是把我们几个人推出来做替罪羊了事。



四、关于“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使林立果得以组成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泽东主席,生成武装政变的基本力量‘联合舰队’”的问题。
  关于林立果在空军“可以指挥一切,调动一切”,这个话的确是出自我的口,是我同王飞、林立果私下里讲的。这个话是不妥当的,是错误的。我当时说这个话的意图,主要是为了讨好林彪。然而说了以后,又感到很后悔,想公开收回又怕得罪林彪,以至被林立果、周宇驰等人利用来兴风作浪,我负有失职的责任。不过这话我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讲过,更没在在任何文件上出现过类似的文字。而且我后来意识到有了问题后,确实叫人不要宣传,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消除影响。
  可话又说回来,是不是说了这个话就等于真的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都交给了林立果?当然不是。事实上,关于空军的领导权、调动权,我从来没有交给过林立果,林立果在空军里也没有一分钟是可以指挥一切、调动一切的。凡是懂得我们党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要说我这个空军司令,就是林彪要调动和指挥空军,也要经过毛泽东的批准。除了毛泽东本人以外,谁都不能够在空军中指挥一切、调动一切。
  如果林立果真的能在空军指挥一切、调动一切,那他为什么只是指挥、调动了“小舰队”的几个人,而没有能调动、指挥空军任何一个军、师、团的部队来搞他们的那一套呢?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林立果在空军是不能够指挥一切、调动一切的。
  所以,这个话我虽然在私下里说过,但是空军的领导权和指挥、调动权,我从来也没有交给过林立果。事实上,也根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在部队工作过,特别是在空军工作过的人,都应当知道这个常识。说我在这件事情上犯了错误,说了不该说的话,是符合实际的;但利用这个问题来大做文章,甚至据此来给我判刑,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法律上讲也是站不住脚的。
  从一九七一年“九一三事件”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我亲眼看到了我们国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随之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通过比较,我认为这才应该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我从内心里拥护我们党改革开放的根本国策。
  十年动乱转眼之间早已成为历史,成为了人们所关注的历史学术问题。由于这一段历史过于敏感,因而对这一段历史资料进行了极为严格的控制,用所谓“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来进行简单的处理。这样一来,这一段历史,按照有些人的说法,象是一团迷一样。我感觉到,当时的一些问题,并不是本身不清楚,而是出于利害关系和实际需要,不想说清楚,或者不允许别人说清楚。
  我完全同意由后人或历史学家来为“文革”作结论的说法。因为,由于有当事人的个人利害冲突,就很容易造成粉饰或掩饰一些事实的真相。我看到过很多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的描述,是相当失真的。有的人甚至把毛主席和林彪两人的单独的谈话,描写得象章回小说一样。我感到好笑,当时有谁在场?
  “文革”这一段历史的重要当事人和见证人,现在已经不多了,所以我感到有必要把我所亲身经历的这些事情,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说一说。我说的这些是不是事实,自有大量的文件档案可以佐证,有朝一日这些档案材料公布的时候,大家完全可以拿来加以对照和检验。至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以及我们这些人的功过,就让后人去评说吧!
                                               (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19:46:30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岁月——吴法宪回忆录》(48)

附录

吴新潮(吴法宪之子):父亲最后的日子
  父亲自从一九八一年保外就医以来,一直生活在山东济南,二十多年来,父亲从历史舞台和政治漩涡中回到了普通老百姓中间,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真正融入了老百姓柴米油盐、妻子儿女、繁琐平庸而其乐融融的生活中。整日里买菜、做饭、烧水、打扫卫生、搬煤、倒垃圾、洗衣服,这一切他全要自己做,闲下来时就看看报,锻炼身体。济南的老百姓和街坊邻居,接纳了他,和他交上了朋友。他常常是晚饭以后,拿一个小马扎,和一帮大爷、小青年一起家长里短的,边乘凉边聊天到天黑,有时候还领了一帮人做健身操。大家都把他看作是自己中的一员,没有任何歧视,而是亲切地叫他老吴或者是吴老头,也有叫他“吴老”的,个别的还有叫他吴司令的。每逢这时,他就连连摆手,说:“我已经不是司令了,快不要这样叫了。”
  这时,生活虽然清贫,但却是他一生最快乐的日子。父亲常对我们说,高处不胜寒,还是人间(老百姓中间)好。在他一生中,也就是在这些日子里,他吃得香、睡得着,再不用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了。
  改革开放以来,他也亲身感受到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老百姓的衣食温饱逐渐得到了解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逐渐得到了改善。他说:这一点邓小平功不可没。他从内心里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政策。
  山东历届省委省政府,对父亲的生活医疗给与了多方照顾。中央历届领导同志万里、胡耀邦、赵紫阳、李鹏、乔石等对父亲生活医疗上的困难,有过多次批示,这也使父亲在精神上得到了不少安慰。
  闲暇之余,父亲捡起了他多年喜爱的书法,整日和一帮书友切磋技艺,由于他多年私塾的老底子,很快有人上门求墨宝。甚至有一次济南市有关单位为了外商投资的事情,指明要父亲的一幅字,说是要他为济南市的建设作一点贡献。父亲为他的劳动得到了社会承认感到很高兴,父亲对我们说,他还是一个有用的人。
  二OOO年,父亲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到北京探亲,见到一些亲友和老部下,由于劳累和兴奋,不幸得了脑中风,一下子瘫痪了。山东的有关部门,力主我们迅速将父亲送回济南治病。虽然有山东齐鲁医院医生护士精心的治疗和护理,父亲从此一病不起,在病房里住了三年。由于长期的卧床和一生坎坷艰难的岁月,终于熬干了他的生命,父亲骨瘦如柴,包括大脑和肢体都已经萎缩,奄奄一息,像一支生命的蜡烛燃到了尽头。
  二OO四年一月三日,父亲由感冒转成肺炎,虽然使用了大济量的抗菌素,但依然是高烧不退。紧接着父亲又发生了呼吸困难,医院的主治大夫潘教授向我们发出了病危通知,并说明将父亲转入“ICU”(加强医疗科)进行抢救的必要性。在十一楼全体医生护士的帮助下,我们把父亲推下了楼,转入“ICU”病房。大夫随即切开了他的气管,并插上了所有能插的管子。几天以后,奇迹发生了,父亲的肺炎和体温得到了控制,一天天好起来,一个月以后已经可以不用药了,父亲的体症恢复了正常。五月十日,应“ICU”病房的要求,我们又把父亲转向了十一楼保健病房。保健科医生护士都说,像父亲这样的情况,在他们科里从没有过,凡是去“ICU”病房的病人,从来就是有去无回。医生、护士都对我们说,你父亲创造了一个奇迹。父亲在十一楼医生护士和我们的照料下,渐渐地恢复起来,脸色也好多了。
  然而就在父亲的身体正慢慢恢复时,又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在山东省换发医疗保健证的时候,有关部门告诉我们,吴法宪原省级医疗待遇不符合要求,因此停发吴法宪省级医疗待遇的保健证。得知这个消息,我们都很着急,因为这样一来,父亲今后的住院和用药都成了问题。正当我们通过有关部门向上反映,甚至准备直接向中央领导写信的时候,父亲的病情突然恶化了。
  十月十六日早上,我从青岛回济南。一路上,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就径直往医院去看望父亲。一进病房,就看见父亲那张蜡一般惨白的脸,甚至连嘴唇都毫无一丝血色。心跳达到了每分钟140跳。我用手抚摸着父亲的头,只见他满脸痛苦,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和死神进行着最后的搏斗。这天正好是星期天,主治医生一个也不在。值班医生决定立即给他输血抢救,但是,父亲的血管里的血液已经干涸了,保健科的护士想尽办法也抽不出一滴血来,无法和血。医生又提出找“ICU”病房的护士来进行静脉穿刺,但又叫不动。这个时候,正在济南的京秋也赶到了,我们俩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院领导的电话挨个拨打,幸好找到党委书记。他说他立刻通知麻醉科的医生来。
  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麻醉科的医生赶来了。当他们正在商量应采取什么措施的时候,父亲的呼吸却突然停止了。一看这情况,医生、护士以及赶来的麻醉科医生,飞快的推来了呼吸机,并开始用人工按压的办法维持呼吸,但是我看到,父亲已经进入了深度的昏迷,失去了条件反射。我从父亲因严重缺血而失去光泽的眼睛里看到,一个生命正在不可挽回地离我们远去。医生说,父亲在临床上已经表现为脑死亡。
  事后我们才知道,父亲的消化系统出现了大出血,出血量应该在一千毫升以上,出血的时间也应该有半天以上,他的血管里已经没有血了。不要说是一位九十岁的老人,就是一个年轻人,这样大量的出血,也已经完了。但是他的一颗顽强的心脏还在跳动,为了一生没有得到澄清,不肯停息。
  医生、护士们在进行最后的努力,给他做血色素的检查,发现只有两毫克,出血不能制止,输进多少血,就流出多少血。齐鲁医院的医生、护士,用尽了一切办法,山东省老干部局和干休所的人员连夜守候在值班室。一直在济南轮流看护父亲的大姐陈采芹得到消息,也赶到了医院,我在北京的几个妹妹,也连夜赶来,但是一切已经无力回天,我们盼望着的奇迹没能出现。这一次是死神胜利了,父亲临终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参加抢救的医生、护士,告诉我们,父亲的生命力十分顽强,脑死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但心脏还在跳动。
  十月十七日下午十五时十八分,父亲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们急忙赶到了父亲的身边。此时,医护人员还没有放弃抢救,主治大夫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明白再继续抢救下去也恐怕无济于事了,就表示抢救可以停止了。父亲终于怀着莫大的遗憾,和我们永别了。
  父亲去世后,母亲领着我们兄妹准备处理后事。我们想按照他的遗愿,按照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方式,将他平安地送走。
  但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场新的政治风波正在到来。
  为了有尊严地送别父亲,母亲和我们兄妹面对着种种压力,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最后全部累倒了。在此期间,一些亲朋、好友也顶着巨大的压力,在这最困难的时刻,为我们的事前后忙碌着。对此,我们十分感谢他们的真诚帮助,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送别父亲的那一天,十月二十一日,天气阴沉而惨淡。下午一点,母亲带领我们准备前往殡仪馆。刚一走出家门,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门口的胡同聚集了大批的群众,黑压压望不到边,都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大娘、大婶、叔叔、大爷、街坊、邻居,把整个胡同都堵住了。见到我们出来,好几百人一拥而上,争着与母亲握手致意,以表达对父亲去世的哀悼。这一幕深深地感动了我们,也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为了避免事态的发展,母亲再一次显示了一位老革命者的风范。她再三感谢大家之后,就随即登车离去。我们又耐心地说服大家散去,对大家说:“我们的父亲是一位普通老百姓,所以我们现在以送别普通老百姓的形式为他送行,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在我们的说服之下,情绪激动的群众才让开一条路来让我们离去。
  如果父亲的在天之灵能够看到这一切,我想他应该可以瞑目了。还有什么能高于老百姓的声音,这是对父亲一生功过的结论,对父亲最大的理解,也是最高的安慰。我们真正看到了在老百姓的心目里,功过是非,心如明镜。我们的父亲,有错误,但是人民群众给予了谅解,人民群众看到这样对待一个老红军、老战士、一位老人,深感悲切,就是天理。
  父亲少小离家,为了千百万像他一样的穷苦百姓能过上好的生活,南征北战,浴血疆场十九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此,他一家七口全部被国民党政府迫害而亡。建国以后,为了保卫和建设这个国家,他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心中只想着如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当时,与父亲共处一屋的我们,一个月下来甚至连他的面都见不着,只知道他每天都在工作,工作。对父亲的这些贡献,有些人出于某种政治目的,三十多年来,一直在进行蓄意抹杀、歪曲和颠倒黑白,企图让人民群众对父亲另眼看待。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在可亲可敬的普通老百姓心目里,父亲依然是一个值得被他们尊重和纪念的人。我们的父亲并不是完人,也有很多缺点和错误,但是人民群众不仅能够理解他,愿意谅解他,而且从来也没有忘记他为人民、为国家所做的一切。直到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送别的会场,凄惨而凝重,说凄惨,是因为这是一个完全由我们家属自己举办的送别仪式,说凝重,是因为所有参加的人,个个都冒着风险,他们对父亲的情谊,个个千钧重。父亲的挽联是母亲亲自审定的:
  戎马一生,坎坷一生,是非功过,历史澄清
  来自百姓,还原百姓,穷通荣辱,天淡云静
  父亲将自己的名字改做吴澄清,大概是看淡一生的荣辱和功名吧。天上究竟有多少冤魂?比起历史的长河,比起天下的苍生,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
  父亲穿着四十年前的旧军装。让父亲穿着这套红星加红领章的旧军装离去,是母亲决定的。这是因为:当年,他顶着这样的红星、戴着这样的红领章,参加了红军,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以后,他又顶着这样的红星,戴着这样的红领章,被关进了共产党自己的监狱里。在四十一年的军队生涯中,父亲曾先后穿过红军、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包括解放战争时期、建国初期、五五式和六四式)等各式军装。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天意,这四十一年始和终,他都是与红星、红领章相伴。所以母亲认为,今天他也应该顶着红星,戴着红领章,与我们诀别。
  父亲身上覆盖着白色的丝绸,周围簇拥着鲜花,我们本来可以给他覆盖红绸,但是我们想到这血红的颜色,对父亲来讲,过于沉重了。父亲为共和国的事业,献出了他的全部家人。他们大概在召唤父亲,他从无色的世界中来,回到无色的世界中去。
  母亲没有一滴眼泪,她的泪腺中已经没有泪水,她给我们规定,不准哭,要集中精力考虑办好父亲的丧事,谁只知道哭谁就对不起父亲,我们为我们的母亲感到骄傲。父亲的离去,没有人比她更悲痛,但是她的坚强,使全场的人感到震惊。在母亲的带领下,我们都没有失声痛哭。我看到,为了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姐妹们一个个都紧紧地咬着嘴唇,有的甚至咬出了血印。当母亲最后一次亲吻父亲的时候,她喃喃的向父亲诉说着什么,事后我们问她说了些什么,她说:“我告诉你爸:放心的走吧,永别了!”
  最后,我们把写着“澄清”的白绢和一面“八一”军旗,覆盖在父亲的身上,并与他进行了最后的告别,并目送着他走入天国。
  永别了父亲,您放心地走吧,我们绝不会辱没您的名声!安息吧父亲,愿您在天国里得到永生!
  可以告慰父亲的是,关于父亲丧事的问题,我们给中央有关领导写了申诉信。在一些老同志的关切和安排下,不久新的精神下来了,对父亲的后事进行了妥善的处理。在这里,我们全家衷心感谢这些老同志,衷心感谢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吴官正书记。是他们使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愿我们国家走入民主法制的轨道。愿我们所遭受的一切成为历史,永远不会重演。
                                       (全书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6-16 15:20 , Processed in 0.046088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