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中国的和平,后果自负!
作者:叶立华我们的外长找到伊朗和沙特的外长通了两个电话,强调了一下共识。
对伊朗,我们讲的是中方强烈谴责并坚决反对伊朗驻叙利亚使馆馆舍遇袭事件,认为这一事件严重违反国际法,不可接受。我们和伊朗,在手段上虽然不尽一致,但是在情绪上,我们感同身受。
毕竟,类似的事情,我们也有过遭遇。能共情别人,已经是善莫大焉。再讲几句宽心的话,伊朗自然愿意听。
我国注意到伊朗表示伊方采取的行动是有限度的,我们就定了性,这是对馆舍遇袭事件行使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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